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确保政府定价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受国家发改委委托,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定于2012年5月11日下午在郑州市新世纪大厦举行河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方案内容
对全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拟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三档设置:第一档按照覆盖80%以上(考虑季节因素)居民用户的生活用电量确定,此档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按照累计覆盖95%以上居民用户的生活用电量确定,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居民家庭设置10千瓦时/月免费用电基数;对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按平均幅度调整。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18名):王坤峰、张凌霄、庞国胜、王保全、高华、魏甲虎、谭敬涛、吕文修、汪绍臣、马永强、罗晓鹏、彭琛、刘红立、郭盛旗、张爱喜、陈天相、李安军、郝萌
经营者(5名):郭爱民、姜新政、刘发展、代鑫波、练书礼
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蒋文军
专家、学者(5名):王珏、何晓峰、盛见、温国兴、胡起宙
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6名):李福生、夏旭、吴照东、陶成川、高学峰、赵玉海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王红、王彦章、仲纪伦、李有良、曹占涛
特此公告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