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51-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第3.1.3条、第3.2.1条、第3.2.3条、第8.14.2条和第8.14.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水运 工程 技术 标准 公告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