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办发[2012]85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局):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定于4月5日-20日,对全省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国家和省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各地春防队伍组织、宣传培训、经费落实、物资储备等情况,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档案制度建立、牲畜耳标佩戴以及牲畜免疫反应死亡等情况;
(三)疫苗保存、发放、登记及账务管理情况;
(四)实验室工作开展、建立制度管理等情况;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主体资格是否明确,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六)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分组
省农委组成6个检查组,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与实地核实等方式,深入县、乡、村进行重点抽查。
第一组:贵阳市
组长:黄 晓
成员:隆 华、马 萍、余廷海
第二组:毕节市
组长:李敬丹
成员:李 涛、曾秀玲
第三组:遵义市
组长:娄维高
成员:冉隆仲、李建忠
第四组:安顺市 黔南州
组长:张元鑫
成员:洪尼宁、华 莹
第五组:铜仁市 黔东南
组长:吴黎辉
成员:钱德兴、张登祥
第六组:六盘水 黔西南
组长:张 华
成员:罗险峰、皮 泉、孙龙伟
三、督查要求
每个市(州)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查1个乡镇、1个屠宰场,每个乡镇查1个村,每村查10户农户。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于4月22日前交防疫检疫处汇总。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