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4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简称《规划》)。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规划》,4月19日全文对外发布。

  该《规划》是首个国务院批复同意的革命老区发展规划。《规划》指导思想突出了科学发展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提出加快老区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切实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实施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老区全面振兴注入活力,努力使老区走出一条生态环境良好、能源资源集约开发、人民生活富裕的科学发展之路。

  《规划》确定老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是: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要能源化工基地、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区,并明确了到2015年和到2020年“两步走”的发展目标。《规划》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科学划分了高效集约发展区、旱作农业发展区、生态环境修复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区等四类国土功能区。提出了以陕北组团、陇东组团和宁东南组团为对象,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城镇体系,优化人口分布和生产力空间布局。

  《规划》对推动老区振兴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交通建设、水资源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改革开放等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以专栏形式提出了公路、铁路、电网、管道、农业农村建设等领域的重点工程。《规划》提出,老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国家将继续给予老区财税、投资、土地、生态环境、社会和人才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规划》对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附件:1.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2.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司司长秦玉才接受中国网专访实录

                               (摘自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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