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安监办〔2012〕85号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高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在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探索解决安全检查专业不专、力量不足、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问题,开展“三位一体”执法试点之后,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办法(试行)》,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部门主导,重点整治,执法同步”为“三位”,“看病,开方,除病”为“一体”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

  现将《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下载:贵州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三位一体”执法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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