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次数:6

桂工信政法〔2012〕256号

各市工信委,委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2012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工信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就加强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信部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大局,以转变工业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为重点,继续做好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完善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要充分利用办公网,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今年计划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区工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制定我委的“六五”普法规划,并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二)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

  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坚决克服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上规模、促融合、提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加大推进工业立法力度。我们已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盐安全管理办法》这三个项目向自治区政府申报立项,争取列入2012年自治区政府的立法计划。各市工信委也要有针对性地围绕相关重点领域,加强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和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

  加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应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跟踪和评价,及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重大决策未经集体讨论,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该纠正的错误决策不及时纠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应严格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区政府令58号),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发布前要向法制机构进行登记,发布后要及时备案,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和及时率。从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编号、公布、备案等各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尽可能地缩短办理时限,实行承诺公开、办事限时,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审核行政执法事项,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向社会公告。细化明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重视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有关要求,配合自治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委主要领导是推进我委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本委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委主任办公会议年内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要详细分解落实,确保每年依法行政考核的顺利完成。

  (二)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制定我委的“六五”普法规划,并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完成年度“六五”普法考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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