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政法〔2012〕236号
各市工信委,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
(2011-2015年)
“十二五”时期,是全区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动法治进程、优化工信发展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按照依法治桂决策部署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实际相结合,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大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我区“十二五”时期主基调、主战略,安排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服务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2.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实际,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系统依法治理,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优化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围绕工业强桂战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工业强桂战略,扎实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结合“十二五”时期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经济调度、工业投资、产业政策、企业改革、企业技术创新、工业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发展、行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作为宣传的重点,促进国家和我区各项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众知晓和掌握程度,为实现我区“富民强桂新跨越”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法制基础。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完成各年度“六五”普法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
(三)强化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列入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核制度。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工信部、自治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公务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公务员岗位学法制度,细化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实施标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继续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能力
强化企业法律顾问培训,提高其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
(五)抓好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养法制观念
委所属各院校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积极运用各种有效途径,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努力使学生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观念,提高其分辨是非能力和行为自控能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三、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
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工信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印发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成立组织机构。2012年3月份前,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及无线电管理局要根据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自治区工信委“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部署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成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规划和领导小组名单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
2012年至2015年。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计划,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对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
2015年,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总结。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考评和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普法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
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注重加强普法工作,使普法和推进依法行政互为依托。结合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一个宣传重点,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立法调研、执法和新法颁布实施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在法治实践中运用法律文化,注重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具体环节中体现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
(三)创新普法形式
在继续发挥普法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载体,进一步依托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信息化、精品化程度。加强普法与民族文化、廉政文化、企业文化等的有机结合,引导、鼓励创作和传播更多更好的法制宣传作品,将普法更多更好地融入到文学、戏剧、绘画、音乐等艺术作品中,寓教于乐,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大胆探索,创新形式,不断强化宣传声势。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节点,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和专项法制宣传。
(四)建设高素质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联络制度、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培训指导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等,不断提高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水平。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优秀法律、宣传人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