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500总吨以下普通货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已出台,今年航运企业在退出两艘船舶基础上,可新进1艘自有运力船舶。申请新进船舶的企业必须持两艘当年度船舶营运证的注销证明,并严格按照预登记要求先办理船舶运力申请,同意后方可新增运力。各(市、区)之间500总吨以下小型船舶不得转移,辖区内航运企业船舶变更由各地港航管理部门决定,退出数按船舶营运证的注销证明日期从今年1月1日开始计算。
今年将继续严格执行小型船舶预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把小型船舶保险关,把船员险、船舶险、承运险与船舶营运证换发、年度核查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确保每艘船舶足额保险,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在此基础上,航运企业将实施“退二进一”政策。
据了解,今年前两个月,全市500总吨以下小型船舶净减12艘,沿海船舶平均吨位从原来的3950载重吨提升到4050载重吨,居全省第二;沿海船舶平均船龄为6年,居全省第一;万吨级船舶112艘,共计192.8万载重吨,分别同比增长15%、25.3%,进一步优化了我市运输船舶运力结构,确保水运业的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