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对特殊贫困人群实施新的救助政策七种重特大疾病最高救助6万元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5

  4月27日从省扶贫办获悉,省民政厅目前正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开展对特殊贫困人群实施新的救助政策,拟对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脑瘫儿童、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老年性白内障及可治愈的五类重度精神病等七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进行提高,最高有望提至6万元。

  据介绍,全省“双联”行动启动后,省民政厅通过对对口的4个县、8个村的419户贫困户致贫原因调查分析发现,因病致贫的平均比例高达40.1%,治疗重特大疾病的高额费用支出已成为农村群众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一问题,省民政厅草拟了《关于对“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58个贫困县贫困户中重度残疾儿童和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救助标准实施及时救助的建议》,已报请省政府省长办公会议同意,对全省58个贫困县的贫困户中重度残疾儿童和七种重特大疾病进行救助。据了解,上述七种重特大疾病患者全省共约2.05万人,涉及贫困家庭2.3万户、近10万人。

  据了解,除了将因非孤儿未纳入集中收养的贫困户家庭中的重度残疾儿童纳入集中收养范围外,此次还对七种重特大疾病救助标准分别上调为1000元至3万元不等,救助金额最高达6万元,可有效减轻贫困农民家庭负担。并将7种重特大疾病救助的结算方式由原来的“医后救助”改为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使患者在出院时可直接在医疗机构核报医疗费。另外,还按照福利院孤儿每人每月840元的现行标准,落实相应所需的生活费用,所需资金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目前,省民政厅正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起草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后即将实施。(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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