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9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高新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贸发展局、财政局: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产业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入库的通知》(川经信办服务〔2014〕14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为确保我市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及申报要求

  项目入库条件和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通知》和《申报指南》相关要求。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15年1月10日前登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完成项目网上入库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完成入库工作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完成申报资料编写工作,由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文档),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财政厅。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入库并申报项目资金,并按时上报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

  联系人:廖凯

  联系电话:61881646

  电子邮箱:63899445@qq.com

  市财政局:

  联系人:赵丹江

  联系电话:61882634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产业资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入库的通知》(川经信办服务[2014]144号)

  2.《2015年度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3.2015年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功能区项目申报书

  4. 2015年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书

  5. 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申请表

  6. 2015年省级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附件请到成都市工业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www.cdgy.gov.cn。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1.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

2.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附件1

3.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附件2-1

4.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附件2-2

5.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附件3

6.2015年专项资金申报附件4

7.2015年生产服务业项目入库通知(川经信办服务【2014】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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