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将实施“先验后签”

发布日期:2012-05-02    浏览次数:4

  国家邮政局4月26日公布的信息显示,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明确了快递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再行签收。

  此番从行业上升为国家级别的《标准》后,明确规定了如果快件“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这给快递领域里一直争论的“先验后签”还是“先签后验”画上了一个句号。

  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客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快递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与寄件人签订合同,明确快递企业与寄件人在快件投递时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

  按照《标准》,快递企业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的免费投递,如果投递2次还未投交、收件人仍需要快递企业投递的,快递企业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标准》规定,用户交寄信件时,快递企业可要求用户开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

  《标准》还新增了国际快递在各服务环节的具体要求。还规定了无着快件的处理方式。

  另据记者了解,邮政体制改革五年来,快递市场发展迅猛,业务量年均增长率高达27%,业务总量五年翻了一番半,日均处理量从300万件增长到1300万件,市场规模排名世界第三位。 (摘自2012年4月27日《经济日报》第7版 记者常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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