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3    浏览次数:5

关于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管一函〔2012〕16号)和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安排,结合省安监局《2012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2年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2年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好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考评达标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运行等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要求,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等情况。

  4.外包队伍安全管理。外包采掘施工和地质勘探队伍的持证、备案情况;企业与外包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外包施工单位事故报告等情况。

  5.较大事故结案。2011年较大事故结案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地下开采矿山

  1.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六大系统”建设工作部署和完成情况;基建矿山补充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情况等。

  2.通风系统安全管理。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是否按照规定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入井人员是否随身携带自救器等。

  3.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提升绞车、提人容器、防坠器、钢丝绳等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等。

  4.领导带班下井。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监督和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建立和落实情况等。

  5.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尾砂充填采矿方法的应用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的应用情况等。

  (三)露天开采矿山

  1.采场边坡安全管理。采场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边坡角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采场边坡安全检查制度;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2.排土场安全管理。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安全平台宽度、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排土场安全检查制度;非正常级排土场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凹露天坑的防排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排土场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等。

  4.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非电起爆系统等技术应用情况。

  (四)尾矿库

  1.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地方政府和企业防汛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制定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防汛救援队伍、设备、资金和物资配备情况等。

  2.隐患综合治理。中央财政支持的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3.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干式排尾、一次性筑坝(四、五等尾矿库)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的实施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

  三等以上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完成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各市、州安监局组织辖区内企业自查(4月20日-5月10日前)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按照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注重查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查隐患,落实现场整改;查差距,制定改进措施。于5月10日前形成企业自查自纠报告。

  (二)各市、州安监局检查(5月10日-5月25日)

  5月25日前,各市、州安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组织专项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及工作目标进展情况进行逐项分析,查找问题和差距,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对策措施,并形成本辖区检查总结,于5月25日前报省安监局。

  (三)省安监局督查(5月25日-6月15日)

  5月25日至6月15日,由省安监局组成督查组对重点市(州)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四)国家安监总局检查

  5月下旬至7月下旬,接受由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一司领导带队,有关省局及专家组成的第六检查组对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专项检查。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结合2012年我省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工作安排及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并统筹安排好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2012年重点工作的完成。

  联 系 人:聂艺  李扬

  联系电话:0931-8816036  0931-8822837

  传    真:0931-8866644

  邮    箱:nieyien001@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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