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2〕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2〕80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决定对开展2012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
(一)能源企业
(二)国有粮食企业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三、检查内容
1.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对能源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对粮食行业要重点检查其执行有关粮食收购和储备政策等情况;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要重点检查其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资金链条、分配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成等情况。
3.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4.执行财税政策情况。
5.是否有设立“小金库”情况。
6.涉税事项办理情况。
7.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8. 其他相关情况。
四、检查名单
(一)能源企业名单:
四川省华蓥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芙蓉集团宜宾杉木树矿业有限公司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川煤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粮食企业名单:
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粮油批发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粮油收购储运公司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直属储备库
四川省粮油贸易公司
四川省川粮油脂有限公司
四川明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粮仓储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粮食物资公司
四川省川粮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障性住房项目
成都市市本级保障性住房项目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陈颖
联系电话:(028)86711864(传真)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12楼16号;
邮编:610016。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