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审核,现将拟奖励的旅行社名单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和金额附后),公示时间自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奖励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省财政厅: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210024)
联系电话:025-83633705
省旅游局:联系电话: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17998
附件:2012年度江苏省旅行社旅游贡献奖励资金汇总表
江苏省财政局 江苏省旅游局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