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2】217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局、成都市农委、厅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我厅制定了《2012年四川省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2年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农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统计表
3、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四川省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及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发[2012]14号)和中央、省委和省政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简称《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主线,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管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强化部门安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突出农机、农能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全面促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和指导责任和生产经营企事业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方面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部门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断强化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要严格落实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严格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把好“准入关”。深入开展清查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擅自扩大标准办理登记、检验、核发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制定、分解和落实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农机监理有关法规、文件所确定的强农惠农政策,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拖拉机报废更新等试点,推广典型,抓好落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的立法修订调研论证等有关工作。要切实做好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及时提出有效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3、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积极组织开展好第1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技能竞赛活动和农机“六个一”等宣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特别是要组织系统学习《意见》等上级系列指示精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各个企业、各类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基础,增强部门安全监管指导责任意识,增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尤其是提高农机户、沼气用户等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积极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行业安全生产氛围。
4、切实抓好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摸清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明确责任,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要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加大农业机械、农村能源、行业内生产经营业主、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安全检查力度,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农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
5、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监管、指导责任意识,开展农机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促进安全监管部门和机构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为民服务意思,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和演练,要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今年我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2012年4月30日前作出安排部署;2012年4月30日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2012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督促检查;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1月中旬总结提高。请各市州农业(农机)主管部门及厅属有关单位分别于每季度末将季度小结、6月、12月底前,将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相关报表(农机安全生产年总结、相关报表于5月20日、11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联系部门: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电话:028—85505980、85505983,邮箱:scnjajc@126.com
四、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有关部署上来。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有关要求。
2、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及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细化进度安排。要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理念,把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为其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3、加强交流,促进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交流学习,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以信息等方式将有关工作动态及时报送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