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调整家电下乡补贴兑付方式

发布日期:2012-05-07    浏览次数:4

  我省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在全省范围内将现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先行垫付补贴资金,事后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办法,调整为“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录入补贴相关信息,财政部门确认并兑付补贴资金”的办法。

  据了解,此次调整后的补贴兑付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对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已经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的,财政部门要尽快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算,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要及时告知销售网点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如有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而对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乡镇财政所要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做到100%抽查核实。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对中标销售企业及备案网点的日常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备案销售网点进行经常性现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并建立《家电下乡检查记录》。要督促备案销售网点严格遵守家电下乡政策规定,建立完善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定期核查台账,确保真实销售。要继续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严防“机卡分离”,严禁“抽卡销售”,防止出现滥用标识卡,以机卡分离方式转移标识卡、倒卖标识卡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家电下乡销售市场的正常秩序。

  另悉,兰州市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家电下乡服务保障机制。各县区财政和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的服务保障长效机制。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监督体系。对查实有骗补等行为的相关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要采取扣缴保证金、曝光、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对恶意串通消费者骗取补贴,倒卖标识卡的管理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科技鑫报 记者孙雅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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