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根据这份办法,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进行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摘自2012年5月6日《人民日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