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广西 » 商务厅 » 正文

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沙迦中国商品交易会暨农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5

各市商务局(委),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区直进出口公司,厅驻北海口岸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商办交流函〔2012〕205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沙迦中国商品交易会暨农业博览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属地企业直接向本届展会承办单位报名参展,并将属地企业报名参展资料汇总后报送我厅备案,区直企业直接将自身参展资料报送我厅备案。

  联系人:覃苑,电话:0771-2109647,传真:0771-5316436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沙迦中国商品交易会暨农业博览会的通知

2012沙迦展部文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