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新增财政文化投入应重点向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民族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向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
在增加财政文化投入方面,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含基本建设支出)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保证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在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和引导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和人才培养,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中央、省、市级财政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村级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开展农村文体活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并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予以奖励。
同时,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通过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包括民营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逐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
在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方面,将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快推动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文化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步伐,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发展格局。
在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将建立完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逐步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摘自2012年5月8日《 人民日报 》 第12版 记者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