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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1年度种子行业基础信息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种子站、各地(州)种子管理站:

  种业基础信息统计是种子行业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是衡量种子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种业管理和决策的意义重大。为做好2011年度种业基础信息统计,现将今年填报的种子行业管理机构报表和企业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一)种子管理机构。所有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种子管理机构。

  (二)种子企业。所有持有省级以上(包括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持有省级以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按10%标准抽取样本进行统计,样本在经济构成、作物种类等方面应有代表性并相对稳定,具体抽样对象由各地自行决定。

  二、  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包括种子管理机构基本情况和种子企业经营状况,种子管理机构报表见附件1(附表Ⅰ-1~5);种子企业报表见附件2(附表Ⅱ-1~10)。报表式样、填表说明、报表软件可从中国种子咨询网(www.natesc.gov.cn/seed)下载,或中国农技推广网种业发展栏目下载。

  三、有关要求

  (一)报表填写

  采用2008版全国种子行业报表统计软件填报,各地在填报时,要注意统计数据的计量单位,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平衡关系和年度间衔接关系,据实填报。具体的填报方法见附件3,要特别注意设有子公司和分公司种子企业数据的填报方法。

  (二)报表审核

  各地要明确本机构和辖区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信息采集填报人员、初审人员、复核人员、签报人员的责任,层层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

  (三)报送时间

  请各地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所辖区域内管理机构报表、种子企业报表的原始数据审核以及汇总工作,将结果以电子稿的方式报至我站,电子邮箱:308146292@QQ.COM,同时将汇总的纸质报表函告我站。

  联系人:廖媛,电话:0991-5819820,18999279319

  传真:0991-5811542。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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