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0    浏览次数:3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

  专项工作方案

  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是我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重要的金融资源。发展壮大城商行,对于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增强政府金融调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城商行改革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省城商行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实现了监管指标达标优化和机构改革重组两大历史性跨越,运行质量不断提升,抗风险能力整体增强,呈现出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2011年年底,全省城商行资产质量、资本总量、利润总额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但我省城商行基础比较薄弱,部分城商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历史包袱处置不到位,资本补充和抗风险能力仍显不足,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制约了城商行发展壮大。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中小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完善网点布局,城商行面临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当前,我省城商行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必须抢抓机遇,推动其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的改革发展,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和融资需求,实施城商行创优升级工程,着力扩大资本规模,着力优化股权结构,着力化解历史包袱,着力提升监管评级,推动全省城商行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融资服务作用。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年底,争取全省城商行资本总量实现倍增,即资本金总量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要争取达到10亿元,低于5亿元的要争取翻番;确保将置入资产全部处置变现到位,化解历史包袱;开封、焦作、濮阳、漯河、商丘5家城商行要尽快完善条件,全部实现更名;各城商行监管指标全部达标,并争取监管评级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全省城商行新增贷款总量要高于上年,贷款增速要高于全省银行业平均增速。

  四、重点工作

  (一)加大信贷投放,服务实体经济。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按照“有保有压”、“有扶有控”要求,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强对“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生领域、消费领域等的信贷支持。其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优化城商行年度贷款结构,加大对资本充足率高、资产质量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贷政策执行有力的城商行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信贷资金投向的专项检查,提升城商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

  (二)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商丘、信阳、驻马店、开封、南阳9家城商行资本金争取达到10亿元,安阳、鹤壁、濮阳、三门峡、周口5家城商行资本金争取实现翻番。积极引进在全国范围内品牌效应突出的合规战略投资者特别是优秀金融类企业参股、控股城商行。改善股权结构,推动股权超比例的股东减持股份。到2012年年底,开封、南阳、新乡、许昌、濮阳5家城商行大股东持股比例力争降至监管规定的20%以内,消除股东超比例持股现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洛阳等城商行上市。

  (三)加快服务转型,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业务转型,逐步把小微企业客户业务发展成为主营业务。要借鉴国内外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先进经验,加强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创新,研究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继续探索完善“扫街式”金融服务模式,前移服务关口,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贴身服务,挖掘、储备、培育、孵化一大批符合授信要求的小微企业,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争取成为当地服务小微企业的首选银行和品牌银行。各城商行要加快分支机构网点布局,将服务向县域和金融服务需求旺盛的重点乡镇和社区延伸,力争年内全省城商行县域分支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支持已经实现县域全覆盖的城商行在经济条件好、金融生态优良的县域继续增设新的分支机构。

  (四)加快置入资产处置,彻底化解历史包袱。南阳、开封、周口、濮阳、郑州、安阳、新乡、商丘等8个省辖市要把彻底化解历史风险作为2012年的攻坚任务。在摸清历史风险底数的基础上,采取现金置换、股权溢价冲销、利润回购、呆账准备金核销、清收打包处置等多种方式,化解历史包袱。积极探索城商行在资产置换中置入(注入)资产及置换贷款的变现新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兑现化解风险承诺,确保年内置入资产全部处置变现到位。相关城商行要对置入资产制定处置变现时间表,未完成历史风险处置的城商行要暂停任何形式的分红派息,并由监管机构在监管评级和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限制。

  (五)规范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2012年各城商行要深入开展“合规建设提升年”活动,继续把合规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监管指标达标、历史风险全部化解的基础上,焦作、南阳、周口、濮阳、商丘等5家城商行要争取实现监管评级由四级提升为三级,开封、焦作、濮阳、漯河、商丘5家城商行要全部实现更名。各城商行要严守风险底线,准确把握风险防控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信用风险监控,抓好流动性风险、案件风险等重点风险的管理和防范工作,及早消除重点风险隐患。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风险管控的科技水平。2012年各城商行要着手建立异地备份系统,逐步实现异地备份。要确保全年总体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83%以内,资本充足率总体保持在11%以上,拨备覆盖率保持在200%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单独进行考核。规范城商行国有资产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切实执行进场交易制度,确保城商行国有资产转让交易活动在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各省辖市要明确责任,制定预案,防止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六)加强合作交流,提升综合竞争力。积极推动全省17家城商行在业务、科技、管理、产品研发、引进战略投资、风险防范等领域开展合作交流。推动城商行开展信贷合作,以银团贷款的形式积极参与省内重点项目、大项目建设,为项目建设提供综合融资解决方案和服务。2012年全省城商行银团贷款要有新突破,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品牌。引导各城商行加强产品联合研发,实行牵头行制度,针对市场的共性需求,由牵头行组织人员统一确定产品设计公司,降低产品研发成本。研究建立全省城商行统一的科技后台服务系统,为各城商行提供IT(信息技术)系统开发和数据运营维护、支付结算及业务运营、信息咨询等支持服务,减少各城商行科技后台系统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性。探索开展流动性联合管理,2012年全省城商行系统要制定流动性风险合作方案,建立流动性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流动性联合工作,提高全系统资金运用效率,提升单体机构抗风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要加强对城商行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指导,定期对各城商行改革发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城商行改革发展、经营绩效、风险处置、国有资产转让、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各省辖市政府要切实把城商行改革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推动城商行化解历史风险,支持城商行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银行监管部门要高度关注城商行流动性风险,及时预警、处置和报告,做到风险可控。

  (二)加强政策支持。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城商行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再贷款支持。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三农”、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城商行加大对县域经济、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城商行办公用地用房、财政奖补、税费减免、从业人员子女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政策,引导城商行加快县域网点布局。在财政性资金存放等方面,将城商行与其他银行业机构同等对待。各省辖市政府要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建立完善有利于引进人才的城商行高管人员薪酬制度,对为城商行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三)加强考评激励。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城商行的绩效考评,重点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经营绩效、体制机制、监管评级提升、风险防控、国有资产转让、高管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考评,促进其改革发展。

  (四)搞好宣传引导。各省辖市政府要加强宣传推介,吸引更多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城商行改革发展。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商行改革发展的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城商行改革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为城商行改革发展营造政府部门支持、银行管理部门统筹、城商行配合、社会公众关心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2年河南省城市商业银行创优升级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1 加大信贷投放,服务实体经济 加大信贷投放,优化信贷结构。 各城商行
有针对性地灵活调整城商行 年度贷款安排。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信贷资金投向专项检查。 河南银监局
2 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商丘、信阳、驻马店、开封、南阳9家城商行资本金要争取达到10亿元。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安阳、鹤壁、濮阳、三门峡、周口 5家城商行资本金要争取翻番。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引进战略投资者。 有关省辖市政府为主,河南银监局、省政府金融办配合
消除股东超比例持股现象:开封、南阳、新乡、许昌、濮阳5家城商行大股东持股比例力争降至20%以内。 有关省辖市政府、 河南银监局
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商行上市。 有关省辖市政府、河南银监局、河南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3 加快服务转型,转变发展方式 开展组织架构、业务流程、 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 各城商行
加快分支机构网点布局。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4 加快置入资产处置,彻底化解历史包袱 南阳、开封、周口、濮阳、郑州、安阳、新乡、商丘8家城商行置入资产变现。 各省辖市政府、城商行为主,省政府金融办、河南银监局配合
5 规范经营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开展“合规建设提升年”活动。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监管评级为四级的城商行要在 监管指标达标、历史风险处置的基础上 争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 有关省辖市政府、 河南银监局
开封、焦作、濮阳、漯河、商丘5家城商行达到更名条件并完成更名。 有关省辖市政府、 河南银监局
着手建立异地备份系统。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6 加强合作交流,提升综合竞争力。 加强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 金融产品创新。 各城商行
开展银团贷款业务。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
加强产品联合研发。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
研究建立全省城商行统一的 科技后台服务系统。 各城商行、河南银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
探索开展流动性联合管理。 各城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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