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实现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2-05-10    浏览次数:4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是2012年省政府确定为民办的“10件、32项”实事之一。日前,经省政府同意,《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正式印发。从2012年7月1日起,我省60周岁以上的331万多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经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省于2009年12月、2010年7月、10月和2011年7月分别启动了首批10个、藏区9个、第二批15个和第三批31个共65个县(市、区)的新农保试点工作,并于2011年7月同步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全省城乡居民1802.5万人,其中城镇居民391.41万人,农村居民1411.09万人。新农保试点60周岁以上人口占全省同口径人口的69.97%,超出全国平均水平9.9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60周岁以上人口占全省同口径人口的76.08%,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6.08个百分点。兰州、嘉峪关、金昌、武威、临夏、甘南6个市州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截至2012年3月底,我省65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区)共计参保836.07万人,平均参保率87.51%。其中,农村居民参保797.93万人,平均参保率90.05%。城镇居民共计参保38.14万人,平均参保率55.04%。累计为180.8万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发放养老金146963.58万元,发放率100%。

  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实现全覆盖探索了路子,总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根据国务院的总体安排部署,今年7月我省将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此项惠民政策实施后,我省60周岁以上331.53万城乡居民将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中农村居民257.82万人,城镇居民73.71万人。目前,我省对未纳入试点的22个县(市、区)进行实施方案审核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摸底和统计基础数据,为7月1日正式启动创造良好条件。(甘肃日报 记者卢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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