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防办通报全省防汛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2-05-11    浏览次数:1

  省防办于5月10日向各地防指和省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下发了全省防汛检查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3月下旬至4月中旬,省防指派出由八位厅级干部带队的工作组,分赴17个市、州、林区开展了汛前检查。检查期间,工作组深入到100多个防洪工程、在建涉水项目、专业队伍和物料储备现场,按照查工程隐患、查整险除险、查预案编修、查队伍组建、查物料准备、查涉水项目及洪障清除的六查要求,采取现场看、查资料、听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备汛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地领导对防汛准备高度重视,亲自抓,水利、防汛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应对今年暴雨洪水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也查出了薄弱环节。4月底,省防办听取了工作专班的汇报,并就进一步做好备汛防旱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一、备汛基本情况

  去年汛后以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早谋划、早行动,备汛工作有序展开。

  (一)思想准备。各地针对洪水威胁是心腹大患的特殊省情,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水患教育,以牢固树立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思想。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落实全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和全省防办主任会议精神,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二是在今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召开座谈会、张贴宣传标语、开办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短信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水多为患,水少为忧,水脏为害的水忧患意识,使当地干部群众时刻牢记易涝易旱的特殊省情,增强常备不懈和防大汛的思想意识。

  (二)落实责任。针对人事变动新情况,各地普遍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襄阳、孝感、武汉等市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了防汛责任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咸宁市防指机构的调整,延伸到乡镇,并严格实行乡镇水利站挂牌防办的制度。十堰、荆门市举办了分管乡镇(街办)水利知识专题讲座,共计培训150余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随县、竹溪等县对水库、水电站所有防汛责任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三)工程整险。各地通过开展以整险加固、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治为重点的工程建设,夯实了抗灾减灾基础。特别是国家计划安排水库整险2042座,除年初下达的674座水库待汛后开工外,已开工建设1368座,692座已完成主体工程,占总数的51%。中小河流治理第一批试点52个项目,新建堤防85.84公里、加固堤防190.42公里、护岸162.67公里、穿堤建筑物392座,占计划的68%。武汉市对新查出的133处险情隐患,普遍采取了应急整治措施;对因去年秋汛两江落差大,造成的汉江东菜园等6处崩岸险情,自筹资金4600多万元,进行了重点应急抢护;荆州市对洪湖新堤夹崩岸险情也实施了应急处置,这些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四)预案编修。根据统一要求,各市、州、县基本建立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御台风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同时,针对各类水利工程变化状况、水雨情新的相关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普遍修订完善了水利工程调度方案、堤库闸站防汛抢险方案、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城市防洪预案以及水库下游安转预案、分蓄洪区安转预案。各类预案的编修,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提供了规制保障。

  (五)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和查漏补缺的原则,各地采取国储和民储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法,加强了物料储备和管理。潜江市新增200多万元,对60多套抗旱排涝器具进行检修,并购置了一批救生器材和抢险器材。天门市组织专班对防汛物资进行了清点、更新补库,全市共储备石料7.9万立方米,黄砂1.28万立方米,袋类37.7万条,马灯1956盏。荆州市储备砂石料78.5万立方米,抢险袋类394万条,桩木1121立方米,土工布3.44万平方米。武汉市在储备防汛抗旱物料的同时,出台了《长江、汉江堤防水利专网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程》,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

  (六)队伍组建。各地按照防洪预案的规定,逐堤逐库逐闸逐站落实了一、二、三线防汛劳力。襄阳市组建了69支防汛机动抢险队,随州市编队造册抢险力量共有一、二、三线劳力18万余人,宜昌市落实抢险突击队员7.5万人,神农架林区除各乡镇、各重点企业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外,每个行政村相应成立了30人左右的防汛抢险队伍,并在汛前对各乡镇应急队进行了培训演练,确保汛期队伍拉得出、抢得上、战得胜。

  (七)河道清障。各地依法加强水利、防洪工程设施的执法巡查,及时查处洪障等影响防洪安全案件1675起,维护了工程设施安全。咸宁市组织专项执法清障,及时处置洪障等水事案件11起。黄冈市狠抓河道清障禁采长效管理,境内五大河流基本实现了铁砂全面禁采、黄砂有序开采,区域性骨干引排河道基本保持常年通畅。宜昌市把清障工作作为提高防洪保安能力的一项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来抓,对宜巴高速沿线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下达9份清障整改通知书。潜江市打捞水生杂草750多立方米,仙桃市清除拦河坝40处,拦河渔网174处,拆除违章建筑物6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影响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在建工程存安全隐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建水利项目和涉水项目日益增多,这一新情况,也带来了安全度汛的新隐患。一是防汛意识不强。少数项目业主存在侥幸心理,如咸丰大河边水电站项目业主没有按期拆除施工围堰,超期使用,给电站施工和防洪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二是有的进度缓慢。如破堤施工的南水北调郑家月闸站改造工程,计划完成土方9万立方米,目前仅完成5万多立方米,未达到脱险高程。竹溪县小(2)型水库整险进度滞后,完成工程量不足50%。三是度汛预案粗糙。部分常年施工项目的防汛预案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二)长江、汉江堤段崩岸较多。受三峡清水下泄带来的河势调整和去年汉江大落差高流速秋汛影响,我省长江、汉江新增崩岸险情较多,已达142处,长69.9公里。如荆江大堤西流堤外崩岸,洪湖长江干堤新堤夹、任公坛崩岸等,虽通过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了险情,但还需要进行全面治理,汛期仍需密切关注,避免险情进一步发展。

  (三)防汛物料储备相对不足。虽然各级政府加大了对防汛物资的购置和贮备力度,但由于缺少固定资金来源,对照水利防洪工程防汛物资储备国家标准,不少地方防汛物资储备仍存在不小缺口。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设置专门的防汛物资储备仓库,不少小型水库基本没有储备抢险物料。

  (四)河道洪道洪障清除难度大。高速公路、交通码头、市政基础等方面的建设提速,带来了洪障增多的新情况。比如国家重点工程麻竹高速在房县境内长227公里,正在施工断面长77.9公里,分11个标段,其中十二标段弃渣大量堆积马栏河道内,形成长180米、高15米、宽72米的河障,缩窄过洪断面,影响和改变了水流方向,威胁柳园铺电站安全。去年以来,十堰、房县防汛部门多次督促其整改,但至今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此外,宜城市汉江窑湾老码头及野鸡城段南营桥上下游建有多处民房、在建宜巴高速和汉宜高铁弃渣侵占河道、长阳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填占水域、枣阳石梯水库库区内建交通桥等等,严重影响防洪安全。

  (五)基层防汛工作面临新考验。由于去年是市县乡普遍换届年,少数地方防汛指挥机构尚未完全调整到位。加上基层指挥人员新手多、缺乏防汛实战经验,对防汛工作认识不到位、情况不熟、底气不足,亟待加强水患宣传和防汛基础知识教育,提高防汛指挥员的责任意识和指挥能力。部分地方没有按照省里统一安排,组建乡镇水利管理站,乡镇防办同步挂牌制度没有落实。恩施州8个县市都没有按政策,落实基层水利管理站机构编制。

  三、下步整改意见

  针对今年安全度汛的薄弱环节,省防办要求从八个方面抓好整改工作。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防洪保安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之年,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安全和涉水工程安全,事关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事关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真正把广大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防汛抗旱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防大汛、抢大险、排大涝、抗大旱、救大灾的认识上来,统一到落实做好各项备汛措施的行动上来,要将防洪保安作为喜迎十八大的一项严肃重大政治任务,加力度、加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第二,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首先要落实行政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是防汛抗旱责任体系中的关键环节,要根据换届职务变动情况调整明确指挥部成员,确定各项目的行政责任人。要加强对辖区各类工程的摸底排查,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的督办。其次要落实项目法人或工程管理单位的责任,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切实组织好工程施工,并在主汛期前组织参建单位编制安全度汛方案或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部门审批备案,已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落实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保证工程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三要落实监管责任。各级防汛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落实力度,务必保证在建工程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确保按期脱险和安全度汛,务必保证各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第三,要进一步抓紧工程设施查险整险进度。我省去冬今春开工建设的水利防洪工程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少数工程严重滞后,影响安全度汛。对已安排整险计划的项目,各地要倒排工期,限期完建脱险。对查出的新险,要不等不靠主动整治,一时难以脱险的,务必落实应对措施。不允许带险入汛或有险无策。对常年施工的涉水项目,要明确责任、分口管理、加强督导。水库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水库除险加固进度,重点确保在建的小型水库和麻城大旗山等5座中型水库主汛前完成水下工程和影响安全度汛的工程。农电、河道堤防、泵站、山洪灾害防治等业务主管部门也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采取得力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度汛安全,并落实应急预案制度和措施,以便有序处置突发事件。对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要进一步加强在建涉水项目防洪监管。对于各类涉水建设项目,各地要加强防洪指导和监管,坚决杜绝占用河滩搭建工棚、占用河滩住宿、在河滩修建临时道路、挤占行洪断面的行为。水利、防汛部门要与涉水工程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报批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齐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好水雨情监测预报等方面工作,责任到人,既要确保工程防洪安全,又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对于破堤建设的涉水项目,必须在主汛前保质保量完成复堤任务。确实难以完成的,要立即停止施工,迅速恢复堤防原状,确保度汛安全。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江河崩岸整险除险工作。江河沿岸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河道主管部门,对已安排整险资金的项目,要加强现场指挥力量、加强现场施工力量、加强各方工作责任,务必做到倒排工期抢进度,确保洪水之前完建受益,维护堤防安全。对尚未安排资金的项目,要不等不靠,积极筹资整崩岸,或者采取临时应急处置措施,保证防洪安全。对临时应急处置的崩岸险情,汛期要加强重点观测,提前备足物料器材,落实防汛队伍,一旦险情有变,要责任到位、指挥到位、队伍到位、物料到位,实施快速处置,确保一方安全。

  第六,要进一步做好依法依规实施调度减灾。凡属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必须依照规程实施验收后,才能蓄水运行。凡未经过验收的项目,绝不允许擅自蓄水运用。对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蓄水运用;严重病险水库,必须空库运行,以保安全度汛。汛期所有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都要严格按照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调度规程进行调度,严禁违规超蓄。凡未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的地方,都要在5月20日以前,报有调度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当前,鄂北等旱区,要统筹利用雨洪资源,在蓄水保水中,要坚持防洪安全第一的原则,既不允许违规超蓄,也不允许违规弃水,要通过科学调度,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确保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

  第七,要进一步抓好“四小”防洪保安全。在高度警惕和防范大江大河、大湖大库暴雨洪水的同时,要特别重视“四小”防洪保安工作。要切实抓好中小河流防汛、中小水库防洪、中小涉水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小区域滑坡避险保安,务必确保防洪安全。当前,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四小”防汛责任,落实预案制度和群测群防措施,抓好通信设施、遥测遥控、预警预报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和物料储备,确保防汛信息及时传递、预警及时有效、抢险物料供应。要依托人武部门,按照民兵建制,继续抓好一、二、三线防汛劳力的登记造册,组织核对;继续加强专业抢险队建设和管理,搞好军民联防、警民联防,保证有汛能防、有险能抢、有灾能救、有涝能排、有旱能抗,把握应对水旱灾害主动权。

  第八,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清除各类洪障力度。河道、洪道等洪障直接影响了行洪安全,特别是在汛期,这些人为障碍,雍高了洪水位,加重了防洪压力,有的地方甚至造成小洪水、高水位、大灾害。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筹水政执法力量,协同基层主管单位,强化依法清障力度。要督促基层水管单位加强河道、洪道日常管理,严在平时,管在平时,关口前移,避免出现行洪障碍。对已出现的洪障,要抓紧全面普查,登记在案,依法通知设障人限期限时、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拆的,要依法组织强行拆障,所需经费,由设障人承担。对于屡拆不除的“老大难”洪障,要由防汛行政责任人出面,依法组织强拆。凡拆除洪障的地方,都要依法加强管理,防止新的洪障卷土重来。要通过依法强拆、依法管理,确保水畅其流,行洪无碍,安全过流,有效控制和规避不必要的洪水风险。(孙又欣 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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