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部门、州(地、市)2012年一季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5-14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省级部门、州(地、市)2012年一季

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13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累计完成163.6亿元,完成预算的24.4%,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增长36.7%,增加支出43.9亿元,支出预算执行较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公共财政支出执行基本情况

  年初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支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财政支出目标任务,认真安排部署,强化支出管理,支出执行进度快于上年同期。一是省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2.5亿元,增支25.7亿元,增长45.1%,完成预算25.7%。其中:部门集中支付44.1亿元,执行率达到46%,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政府采购支出2.5亿元,执行率36%,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二是各州(地、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81亿元,增支18.2亿元,增长29.1%,为预算的23.2%,进度较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二、公共财政支出执行的特点

  (一)支出增速继续提高,进度进一步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提前行动、及早谋划、狠抓落实,全省支出在去年高增长的基础上,增速又提高近2个百分点,进度提高近3个百分点。省级部门支出均衡有序,专项资金及重点支出进度较快。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省法院、省地勘局等部门对车辆购置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补贴及地矿资源调查等资金量大的专项资金早落实、早下达、早支付,执行率均高于平均进度(详见附表一)。分地区看,支出增幅达到66%以上的是玉树州、果洛州、海北州;海南州(支出增幅达到30%以上)、海北州和海东地区支出达到或超过进度,分别完成预算的24.8%、25.8%和27.9%(详见附表三)。

  (二)狠抓支出管理,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积极落实支出月度分解任务,继续创新支出方式,并在调结构、增活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类、民生类等支出的投入力度,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玉树州紧紧抓住恢复重建工作大局,全力保障重建资金及时拨付;果洛州加大公共安全等支出,确保了全州维稳工作,两地支出保持了100%以上的高幅增长。海北州、西宁市、海东地区和黄南州认真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分解任务,一季度教育支出分别增长130%、57.6%、121.1%和109.4%。

  (三)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加快。从各部门执行情况来看,截至3月底,省级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高于平均进度的有23个部门。其中,省编办、省国家安全厅、省武警总队后勤部、省公安厅消防局、省警官职业学院、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等7个部门执行率为100%(详见附表二)。

  三、预算支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支出进度不均衡。从预算执行进度看,州、地、市支出进度低于全省平均进度2.5个百分点。从支出增长看,2月份支出增长33.2%,3月份支出增长73.6%,月度间波动较大。同时,地区间支出增长也不均衡,支出增幅高低相差56.4个百分点。

  二是全年支出压力不断增大。随着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规模,教育等民生刚性增支较大,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更为尖锐,财政支出压力异常巨大。从一季度执行情况看,项目间支出增长不均衡,由于部分专项尚未下达,节能环保等支出降幅较大。地区间支出增长快慢不一,增长较快的玉树州与增长较慢的黄南州增幅相差140.5个百分点。

  三是政府采购执行率仍然偏低。有些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低,主要是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采购计划报送不及时,影响了预算执行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

  各地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支出进度的措施要求,高度重视支出进度,认真抓好预算执行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预算支出均衡性。要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切实保障教育等法定支出合理增长,确保教育等法定支出占比达到国家和省上确定的目标任务。要继续加大对上年结余和结转项目的清理工作,做好压缩结余结转资金的工作,有效减少年底结转。

  (二)进一步创新支出方式,继续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随着施工“黄金季节”的到来,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继续通过提前预告、垫付资金等方式抓紧下达预算,加快库款调度。对重点和大的专项资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报送计划,特别是上年结转、年初预算已确定的项目,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项目要加快支出进度,使之尽快产生效益,确保州、地、市年内支出完成预算98%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增强支出进度责任主体意识,切实落实好目标任务。

  各州(地、市)县、省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增强支出进度责任主体意识,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规范执行预算,及时分解下达月度支出目标任务,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确保完成上半年支出进度目标任务。同时,各级财政要督促部门及时上报采购计划,加快政府采购工作节奏,尽快形成有效支出。支出进度未达到均衡进度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分析,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努力把财政支出进度赶上去。

  (四)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随着施工季节的到来,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下达各地的资金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各类补贴资金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建设资金,在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的同时,重点围绕玉树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校安工程建设和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等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要控制好“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预算追加,维护预算严肃性,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有效遏制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行为。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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