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2012年河南省引进保险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关于“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开展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等试点”的要求,按照全省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和保险资金投资特点,现就引进保险资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实践要领,根据保险资金数额大、资金量稳定、投资期限长等特点,以推动重大建设项目为切入点,以加强项目主体与保险资金投资主体沟通衔接为重点,通过政策支持,推动运用保险资金支持全省经济建设。
(二)引进资金目标。“十二五”期间,争取与7家以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意向投资金额500亿元左右,实际到位资金200亿元左右。2012年力争我省在保险资金运用上多点突破,引进保险资金30亿元以上。
二、明确引进重点
(一)突出引进主体。2012年重点推动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河南省收费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等省、市投融资公司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完善项目和引资条件。
(二)突出对接主体。基础设施:重点对接行业内投资业务排前6名、在我省保费收入较高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重点对接已开展投资业务、行业内排前4名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养老投资子公司。股权:重点对接已获得股权投资基金资格并已开展投资业务、行业内排前3名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资产管理公司。
三、明确引进方式
(一)推动设立债权投资计划。通过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完善相关担保政策,重点支持轨道、机场、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引进保险资金。
(二)推动开展直接投资。重点支持寿险公司在我省直接设立投资主体,对养老健康产业等项目开展投资。
(三)推动开展股权投资。推动已建成项目如高速公路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出让项目股权。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形式参与我省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
四、强化工作重点
(一)加强战略合作。借鉴省政府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合作经验,深入推动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组织开展与其他保险集团的战略合作。重点推动郑州市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定投资规模和项目。
(二)督促推动各保险分支机构尽快与总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汇报沟通。重点推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5家寿险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等5家产险公司加快与总部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汇报沟通,了解投资要求和意向,推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我省投资。
(三)加强项目推荐。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河南保监局举办保险资金投资河南项目推介会,重点向保险公司推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在我省已设立和将要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介绍进展情况,支持签订合作意向书。
(四)邀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我省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河南保监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争取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来我省考察,与有关企业洽谈,协调推动双方合作。
(五)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我省设立养老产业投资公司。支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在我省投资设立养老健康产业投资公司。
(六)举办研讨会。围绕促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省发展改革委、河南保监局负责邀请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银行机构以及相关专家举办研讨会,研究保险业支持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营造保险业投资我省的氛围。
五、完善配套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筛选和推荐项目,会同河南保监局组织总部设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驻豫保险机构向总部汇报,了解保险资金投资意愿,并邀请保险机构总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到我省考察。
(二)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政府金融办及各省辖市政府,认真研究各保险资金管理公司投资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的要求,结合保险资金投资特点,筛选、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库。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要加强与各保险机构的协调,积极向各保险机构总部推介项目。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共同做好保险资金在我省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三)加强跟踪服务。省融资对接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督查,加快项目落地、启动工作;对意向合作项目,要制定推进计划,推动落实。
(四)加强政策支持。省财政厅负责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河南保监局联合制定出台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我省的政策,对引进的保险资金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贴息,对引进保险资金的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