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这部反垄断司法解释的出台,无疑是我国法制建设乃至经济建设中的一桩大事。
众所周知,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也是完善市场结构、保障经济安全和确保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素有“经济宪法”之称。
但是,由于反垄断民事案件一般都非常复杂,经济与法律问题相互交织,专业性很强,而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的一些规定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抽象性,涉及人民法院的具体操作条款相对比较简单,导致实践中现行反垄断法的功效一直无法得到全面发挥,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限制。
令人欣慰的是,这件历时三年、备受国内外关注的司法解释终于出台了。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该司法解释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借鉴吸收国外较为成熟的反垄断民事司法经验,结合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了起诉、受理、管辖、举证责任、诉讼证据、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基本框架。
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这部司法解释的出台,人民法院必将进一步增强正确适用反垄断法的能力,积极加大审理反垄断民事案件的工作力度,依法及时有效地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