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2-05-14    浏览次数:1

  今年年初以来,东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建设工作为契机,不断改善农村食品药品流通消费环境,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了农村的消费安全。

  全县14个乡镇分别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在每个村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个组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乡镇与各村,各村与小组长分别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并纳入年终考核,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在村组一级的有效落实。目前,全县14个乡镇共有执法监督员28名,协管员207名,信息员1537名。

  投入20万元为各工作站配齐桌椅、电脑等办公设备;各乡镇专门为监管工作站设置了独立的办公场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为监管站制作了揭示板、配备了移动通讯工具。各乡镇工作站全部做到了“五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办公人员、有办公设备、有站牌制度、有通讯设施。

  他们对14个乡镇331户餐饮服务单位、91个流动厨师、21个流动大棚车都建立了监管档案。协管员、信息员不定期深入企业和村屯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确保事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对辖区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餐具、用具、容器出租户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实行集中聚餐承办者向本村信息员申报制度,工作站派协管员或工作人员上门指导填写《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表》,与宴席举办者和承办者签订《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卫生设施、餐具消毒、食品采购、加工条件和厨师健康状况等情况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书,对聚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实施留样制度。目前,共指导集体聚餐1200余次。

  建立监管工作站接待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并对群众投诉举报进行备案,记录台账。属政策咨询的,认真讲解答复;属一般性违规行为的,监督员及时了解情况,全力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不能当场处理的,报请县局在2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通过监管站的调解,小矛盾和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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