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一季度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支出完成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5-15    浏览次数:2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12年一季度各州(地、市)县(市、区)

教育支出完成情况的通报

青政办[2012]13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今年一季度,按照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工作实施方案,各州(地、市)、县(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做好财政教育支出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一季度教育支出占比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财政教育支出执行情况

  一季度,全省财政教育支出累计完成1750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8%,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0.7%。教育支出、财政支出同口径剔除中央教育专项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55%,与2012年目标任务差4.51个百分点。若剔除玉树重建资金33000万元,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73%,与2012年目标任务差4.33个百分点。其中:省级教育支出完成1628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7%,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2%,教育支出和财政支出同口径剔除中央教育专项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1.67%,比9.57的目标低7.9个百分点。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支出完成1587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8%,教育支出和财政支出同口径剔除中央教育专项后,教育支出占比为15.86%,比14.53%的目标任务高1.33个百分点。

  (一)教育支出增长情况。一季度,全省教育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38.8%。分地区看:果洛州、海北州、海东地区、黄南州、西宁市、玉树州和海南州教育支出增长较快,分别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163.8、91.3、82.3、70.6、18.8、18.7、1.9个百分点,海西州低于全省增幅17.4个百分点。

  分县看: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的有39个县(州本级),其中:果洛州本级、甘德县、海晏县、河南县、祁连县和城西区6个县(州本级)增幅较高,分别高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1168.6、229、219.4、206.1、195.9和191.5个百分点;低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的有15个县(州本级),其中:黄南州本级、天峻县、德令哈市、海东地区本级、玉树州本级、湟中县增幅较低,分别低于全省教育支出增幅90.9、87.5、60.5、55.7、41.7、40.4个百分点。

  (二)教育支出占比情况。一季度,全省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8.55%。分地区看:除海西州教育支出占比低于目标任务2.98个百分点以外,其他各州教育支出占比均高于目标任务。分县看:全省有14个县(州本级)教育支出占比低于目标任务,分别为,甘德县、果洛州本级、刚察县、贵德县、海南州本级、德令哈市、茫崖、冷湖、柴旦、格尔木市、天峻县、海西州本级、化隆县、乐都县,其他40个县(州本级)教育支出占比均高于目标任务。

  一季度,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支出进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加快,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州、县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目标任务,制定了本地区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各级财政部门建立了教育支出统计月报表,强化了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加大了与教育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工作,认真研究项目投入,教育支出增长较快。二是政策落实到位。为加大教育投入,一季度,省财政部门再次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寄宿生补助范围,安排资金35794万元,资助学生26.42万人。同时,在全省农牧区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下达补助资金26540万元,受益学生达44.23万人。三是省级财政建立了教育支出月通报制度,加大对各地的督促检查,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教育支出增幅和占比情况看,全省各州(地、市)、县(市、区)教育支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区间教育支出增长不均衡。地区间教育支出增幅高低相差182.7个百分点,地区间教育支出增长均衡性较差。二是部分地区教育支出占比较低。海西州和部分县(州本级)教育支出占比低于目标任务,与全年目标任务还存在较大差距。如,海西州差2.98个百分点,教育支出绝对额差4000多万元;海南州本级差11.61个百分点,教育支出绝对额差2000多万元。三是个别地区重视不够。今年以来,省政府就加大教育投入,努力完成教育占比目标任务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个别地区未引起高度重视,没有完成一季度教育占比任务。四是省级教育支出同比减少20508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2011年一季度省属高校政府采购完成后支出的资金较大,2012年较2011年减少。2011年全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由省级统一采购,列入省级支出。剔除不可比因素,教育支出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大教育投入的措施和要求,高度重视教育支出占比工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落实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要站在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细化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要定期召开教育支出占比分析会,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分解目标任务,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尽快整改。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财政部门反映。

  (二)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教育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教育支出占比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强化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要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教育投入,在确保教育经费正常增长的基础上,千方百计足额安排寄宿生生活费、学前教育、教育布局调整、校安工程等地方配套资金。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当年新增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超收收入必须向教育投入倾斜,优先用于教育发展。

  (四)加大督促检查。各州(地、市)要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县的督促检查,建立教育支出按月分析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所属县每月教育支出占比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各县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对所属县教育支出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附件:全省教育支出完成情况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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