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畜禽办函〔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和《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提高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肉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行业发展理念,我办定于2011年11月上旬在武汉举办屠宰行业管理工作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1-3日。1日全天报到。
地点:武汉市。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级、部分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屠宰行业管理处室相关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
(二)部分规模以上定点屠宰企业主要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分析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介绍全国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定期普查制度,培训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操作;
(三)解读屠宰企业审核换证主要技术标准;
(四)代表性屠宰企业介绍先进管理经验;
(五)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并于2011年10月24日前反馈报名回执表(附件2)。
(二)定点屠宰企业管理人员住宿及培训费用自理。
(三)报到时请提供《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3)和《规模以上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附件4),并请参加培训人员提交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可事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anchu@mofcom.gov.cn,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略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
2.报名回执表 |
3.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 |
4.规模以上屠宰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备案登记表 |
5.乘车路线图 |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