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012〕331号
各市、州工信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甘肃省“十二五”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掌握全省工业用水情况,积极主动推进工业节水,决定建立全省工业用水进度季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均纳入全省季报统计范围,请各市州尽快部署所属县区,全面展开工业用水情况统计工作,抓紧摸清本地工业企业用水底数并及时全面汇总上报,企业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填报,央企、省属企业、市属企业均由企业所在地县区汇总上报各市州工信委。
二、各市州汇总所属县区报表及上报前,请先行对统计表(见附件)中栏目内容进行核实并理清各相关栏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市州报表中有虚报、漏报、错报情形的,将退回各市州重新进行填报。
三、请各市州将本地区一季度的工业用水进度情况于6月20日前上报省工信委。从2012年6月份开始,各市州务必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工业用水情况及时上报省工信委,上报表格一律为Excel形式(含电子版)。
四、请各市州工信委确定专人填报统计表,并将填报人、市州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30日前反馈到省工信委,各市州工信委也要及时建立与本辖区内各县区工信局联系方式,以便于开展工作。
各地工业用水进度统计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市州政府目标责任书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市州工信委高度重视,靠实责任,按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各市州工业用水情况省工信委将定期向省政府进行汇报,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联系人:郑生成 联系电话:0931-4609178
电子邮箱:gxwjshb@163.com
附件:1、工业企业用水状况基本信息表
2、市州工业用水状况基本信息汇总表
3、市州工业行业用水状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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