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7号)精神,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广西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以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和提高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目的,以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为手段,着力培育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着力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带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逐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为导向,加工为龙头,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二)坚持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种植。
(三)坚持科技支撑,打造品牌。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监督。
(五)坚持政府引导与尊重农户意愿相结合。
(六)坚持扶贫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建成一批特色优质高效、辐射覆盖面广的种养示范基地,带动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扶贫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有较大增强,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扶持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新路子,拓宽扶贫对象增收渠道;贫困村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扶贫、经济、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到“十二五”期末,全区连片特困地区、3000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都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产业,所有就地开发的扶贫对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待遇的县,下同)、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有条件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扶贫对象的人均纯收入接近本村平均水平。
四、重点工作
(一)石漠化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石漠化地区人均耕地少,易旱易涝。石漠化地区实施产业化扶贫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坡改梯(土地整治)工作,增加农民有效土地耕作面积,增加地头水柜、滴灌等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发展耐旱的林地经济、山地经济作物、特色优质的油茶、核桃、中药材、茶叶、桑蚕、木薯、家禽家畜等种养业或小型加工业(如手工编织等)项目;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劳务输出。
(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为重点,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10片以上特色优质高效、连片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或特色高效的养殖示范基地,每片示范基地辐射覆盖贫困户1000户以上,户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增加一倍以上,示范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培育出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期末,辐射带动的贫困村农户数增加1倍以上,农户增收1倍以上。对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通过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建立1000个以上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三)3000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十二五”期间,全区确定30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一次规划,分两批实施,每批实施1500个村,5年一次性验收。在这些贫困村中,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并重,每个村的产业开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35万元,扶持一批适合当地发展、效益较好的“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特色优势品种,建成一批产业群(带)。
(四)积极探索扶持贫困村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新路子。
“十二五”时期,要探寻扶贫产业与旅游业内在联系和结合点,积极参与乡村旅游、民族民俗风情旅游、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与贫困村紧密相关的旅游开发。在深度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中探索扶持的渠道,从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旅游线路等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方面进行扶持。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探索对贫困村干部群众开设旅游培训专题班,加强对农业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拓展与更新其知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与能力。鼓励探索对其他第三产业的扶持途径,努力拓宽扶贫对象的增收渠道。
五、目标任务及年度安排
(一)目标任务。
我区已把甘蔗良种良法及推广示范、优质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及低产改造、高产优质桑蚕种植、高产木薯种植(间套种)、百香果种植、八角林低产改造、名优特中药材规范种植、双季葡萄种植、耐寒罗非鱼养殖、规范化养兔、家禽家畜(以养鸡、山羊、猪为主)养殖、竹子种植及低改、有机(生态)茶叶种植等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列入第一批“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积极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条件成熟的将继续列入“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探索扶持贫困村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新路子,拓宽扶贫对象增收渠道。主要任务有:
1.建成10片以上特色产业示范工程基地。
2.扶持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3.建立1000个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4.建立3000个贫困村产业化“一村一品”产业群(带)。
5. 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
(二)年度安排。
2011-2014年每年启动建设一批产业化扶贫示范村;2011-2013年建设第一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3-2015年建设第二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1-2015年每年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5年内建立1000个以上产业扶贫示范村,3000个“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村,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扶持100个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三)资金投入。
1.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平均每年投入资金0.6亿元,小计3亿元。
2.扶持113家扶贫龙头企业:每年投入政策性扶贫贴息资金4000万元,小计2亿元。
3.3000个贫困村产业发展:平均每村投入资金35万元,小计10.5亿元。
4.非贫困村扶贫对象产业发展:平均每年投入资金2500万元,小计1.25亿元。
以上合计共需16.75亿元,扣除2011年投入的2.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2012-2015年共计14.6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把发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和各单位,确保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协调合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有关资金和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共同推进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扶贫、农业、林业、畜牧、科技、气象、科研部门要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扶持产业扶贫示范项目;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支持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和基地标准化建设。
(三)引导金融资金扶贫。积极探索利用扶贫资金引导金融资金投入扶贫产业开发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扶贫资金投入结构。
(四)培育企业带动。自治区将围绕“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通过适度增加扶贫项目贷款财政扶贫贴息资金规模,培育行业扶贫龙头企业,形成较强的辐射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能力。通过推广“扶贫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鼓励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引导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实行“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采取最低保护价等方式,调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保护贫困农户的经济利益,让贫困农户从产业化扶贫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建立农经组织。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帮助示范项目村组建各类与扶贫龙头企业对接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 基地 合作经济组织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社 示范基地 贫困农户”、“公司 基地 农户”、“合作经济组织 基地 农户”等多种模式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地连接起来,提高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提升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规模种养,稳定增加收入。
(六)拓宽发展门路。整合旅游、农业、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部门资源,加强贫困地区资源宣传、产业规模经营、招商引资和劳务输出方面工作,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
(七)加强科技培训。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目的,加强对基地示范项目的科学技术培训,以特色优质品种打造优质高效产业。同时通过利用扶贫培训基地、产业示范基地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培训农民,培养一批懂种养技术、会经营、善服务的新型农民队伍,确保产业扶贫示范工程顺利实施。
(八)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督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产业化扶贫项目实施工作考核制度。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监督检查,通报项目实施进度,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主题词:农业 扶贫 产业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