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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浏览次数:2

  为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程序,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发生,保障人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

  (一)以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c.gov.cn

  (二)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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