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种子检验员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农办发【2012】142号)

发布日期:2012-05-16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我委决定开展2012年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种子检验员申报条件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种子检验员资格的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农学、生化及相关专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文化水平;

  2、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申报材料

  申请种子检验员资格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表(从中国种业信息网下载,http://www.seedchina.com.cn/);

  2、学历证明复印件;

  3、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已经获得检验员资格需增项的可以只提供申请表,在申请表中注明检验员证号和已获项目类别。申请材料的填报要求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种子检验员资格注销

  根据《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受聘于各种子管理机构、种子检验机构的检验员因故应注销种子检验员资格的,由各受聘机构报送各市、州种子管理站,各市州种子管理站统计汇总(见附件)后报送我委(省种子管理站)。种子检验员资格注销后,由受聘种子管理机构、种子检验机构收回种子检验员证,并统计上报考核管理机关。

  四、种子检验员定期审查

  为确保种子检验员的能力保持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从事种子检验工作届满两年的要参加定期审查。

  种子检验员资格定期审查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1、种子检验员资格证;

  2、种子检验工作总结;

  3、继续教育证明;

  4、受聘检验机构出具的从事种子检验工作时间的证明;

  5、从事种子检验工作的原始记录的复印件;

  五、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与定期审查受理

  种子检验员资格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定期审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种子检验人员的资格申请、考核与定期审查参照种子检验员的规定执行。

  六、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初步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请查询贵州种业信息网(http://www.seed.gov.cn/guizhouseed/)。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电话:0851-5282997    5285860(传真)

  附件:申请注销种子检验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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