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综治委《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总体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宁夏流通领域行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流通业诚信服务、文明经商意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结合我区零售企业实际,现制定“履行社会责任 诚信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要建设“诚信宁夏”,树立宁夏人“明礼、诚实、务实、创新”的新形象,这是宁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商贸流通行业作为窗口行业,商业诚信建设不仅影响市场繁荣,关系百姓的日常生活,而且代表着一个行业的形象,同时诚信建设已经成为优化投资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必要手段和重要任务,它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现代流通的重要标志。建设诚信商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商业企业生存发展的自我需要。
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履行社会责任 诚信经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要把“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规范服务、买卖公平、货真价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形成良好商德商誉”作为基本要求,充分体现“替顾客省钱、省力、省时,愉快的购物体验”的顾客服务宗旨,让诚信真正渗透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塑造商贸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试点工作目标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零售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零售业竞争秩序、加强零售业自律、提高零售业信用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推动全区零售业健康发展,使企业树立“自我约束、自觉规范、诚信至上”的经营理念,逐步建立零售业自律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
三、试点工作的原则
(一)借鉴与创新相结合,从宁夏商贸流通企业实际出发,吸收借鉴外地同行的先进经验。
(二)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由点及面、分步实施,在取得经验后,逐渐扩大到各商贸流通企业。
(三)突出重点,稳定推进。重点抓好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逐步扩大到连锁企业、社区商贸流通企业。
四、试点企业
新华百货商店、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公司、新百东桥家电公司、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公司、北京华联宁夏分公司5家企业作为创建工作试点企业。试点取得成效后,将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履行社会责任 诚信经营”活动。
五、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内容
(一)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能够自觉维护零售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监督和维护行业企业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主要指企业市场竞争力、财务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品牌管理、危机管理、发展规划等方面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能充分发挥灵活、快捷、方便的行业服务特色,并不断开拓创新。
(三)诚实守信。弘扬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严格遵守合同,履约践诺,反对不正当竞争,杜绝各种欺诈行为。
(四)规范服务。一是严把商品进货关。商贸企业采购商品实行进货索证制度,统一采购,坚决杜绝购进假冒伪劣商品。二是严把商品价格关。坚决杜绝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缺斤短两等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各企业要设立物价监督岗、监督电话、设立复尺台,复秤台,接受消费者监督。三是严格规范商品促销行为。各企业不搞虚假打折促销,不搞强买强卖,不搞超低价的恶性竞争,不强迫供应商参加合同外的促销活动。促销活动范围、规则必须提前明示。
(五)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
六、开展履行社会责任信用评价工作的程序
(一)申请。“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的评选采取企业申报、择优评选的办法进行。
(二)评价。自治区商务厅对申报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企业信用评价的名单。
(三)公示。评价的初评结果和最终结果要在《宁夏日报》、自治区商务厅网站等媒体和网络上同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咨询、评议和监督。
(四)评价结果备案。自治区商务厅在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自治区综治委备案。
(五)制作、发放行业信用评价的标牌、证书
信用评价最终结果确定后,由自治区商务厅统一组织举行授牌仪式,并进行宣传。
七、信用评价的管理
“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评选实行动态管理。评估结果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1A(A)、2A(AA)、3A(AAA)、4A(AAAA)、5A(AAAAA)。被评为3A以上的由自治区商务厅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评估结果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限为三年,并设定相应的降级和淘汰机制。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自治区商务厅将实时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立即取消其信用等级,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的评选;有投诉举报的,跟踪了解情况,如若属实,要对信用等级状况作出相应调整。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为宣传启动阶段(3月1日-4月30日)
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新闻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设立宣传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为推荐评比阶段(5月1日—7月31日)
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公正推荐。
第三阶段为审核验收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组织专人对推荐的企业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验收,多方征求意见,以确保此次评选质量。
第四阶段为颁发信用评价证书、信用评价标志牌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九、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几点要求
(一)各参评企业于5月31日前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材料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各单位上报材料如下:
1、参评企业报名表。
2、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近两年的财务状况。
(二)开展“建立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活动,是自治区综治委组织的一次大规模的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试点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介、场合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守约,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三)自治区商务厅把此项工作作为创新商务工作新局面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把开展“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务求实效。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班艳蓉
联系电话:5048350 18998131766
电子邮箱:banyr@nxdofcom.gov.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