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锐意进取,奋力做好商贸流通基础工作
—在全国商贸流通基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商务部副部长 姜增伟
2011年12月17日 广州
同志们:
年终岁末,大家工作繁忙,我们专门安排时间召开全国商贸流通基础工作会议,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共同研究做好下一阶段商贸流通统计、标准、规划、立法、理论与重大课题研究等基础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贸流通工作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联系着人民生活,肩负着引导生产、服务民生和扩大消费的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商贸流通的功能、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和扩大,在促进GDP增长、增加财税收入、吸纳就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对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商贸流通基础工作,不仅是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流通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十二五”服务业大发展,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引导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需要,意义重大。
(一)做好基础工作是促进商贸流通业持续发展繁荣的基本保障
商务部成立以来,在国家统计局、标准委、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以及行业协会和典型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商贸流通统计、标准、规划、立法、理论研究等基础工作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形成了基本工作体系,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累积,但是,在商贸流通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能够反映全行业基本状况的数据明显缺失,相关统计力量也不足,统计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真实性亟待提高,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不够健全,立法、规划和理论研究相对滞后,这五项基础工作难以满足商贸流通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这些薄弱环节如不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扩大消费、建设现代流通体系、转变营销方式、优化网点布局、规范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持续推进。
因此,必须根据商贸流通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以翔实的统计数据客观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引导行业和企业健康发展;以法律规章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和打击各种违规、失信行为;以规划、标准来优化布局,提高规范化水平,避免恶性竞争;以先进的流通理论,破解当前我们在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和障碍。通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提高整个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为扩消费、稳市场,建设和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提高流通效率提供有力保障。
(二)做好基础工作是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客观需要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党中央、国务院对扩大内需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引导支持政策,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从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等7个方面提出了有力措施,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总量矛盾与结构性矛盾交织,居民消费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消费增长较慢,在当前世界经济复苏基础不稳、国际金融危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影响仍然存在的情况下,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尤为重要。
做好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工作,离不开行业基础工作的支撑。比如,研究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新政策、新热点,确保短期刺激政策退出后长效机制的衔接与到位,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提出相关方案;鼓励发展网上购物,创新融资、信用消费等业务和服务方式,必须配套出台电子商务、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现代营销方式,需要依靠规划引领导向;增强流通主体实力,评估近年来税制改革和费用调整的效果,进一步推进流通业税制改革,必须通过行业分析得出准确结论。只有夯实行业管理基础,充分发挥基础工作在顶层设计、规范、引导、促进方面的重要作用,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方针,科学引导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三)做好基础工作是贯彻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战略的有力举措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李克强副总理在2011年8月的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必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增长在整个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提高服务业增长的质量、效益和水平。据有关资料,目前我国服务业每3个业态中,至少就有1个是商贸流通业;在全部服务业经营单位中,商贸流通业约占三分之一,营业总规模占到第三产业的30%强,商贸流通业已经成为我国服务业最为基础和广泛的重要力量,其地位举足轻重,对推进服务业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视。
加快包括流通业在内的服务业大发展,就必须开展系统性、前瞻性的流通理论研究,为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也离不开流通数据分析,以准确把握流通业在整个服务业发展中的定位和工作重点;离不开科学可行的流通发展规划,明确可拓展的新领域、要发展的新业态、需培育的新热点以及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的具体任务;更离不开加强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做好基础工作是引导行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流通业发展方式转变,既是整个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导相关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看,转变流通发展方式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取向:一是创新模式。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推进供应链管理,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二是提高效率。大力发展商业科技和现代物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三是降低成本。加大农产品流通和城市便利化流通建设,发展绿色循环流通。四是提高组织化程度,培育流通大企业,加强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扶持引导,鼓励 “走出去”发展。五是改善环境。消除体制和机制性障碍,解决节约流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转变流通发展方式,无论哪个方面都离不开基础工作的支撑。创新流通模式,必须对流通业态特点、经营方式进行优劣比较,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盈利模式、费用结构以及发达国家经验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流通效率,需要将标准化贯穿行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必须优化行业布局,加强网点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改善发展环境,规范流通秩序,需要法规、规划方面的有力支持。只有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才能找准行业发展存在的结构性、方向性问题,及时分析、解决制约行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各种矛盾,进而引导相关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和任务
下一步商贸流通各项基础工作,应当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践和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任务,上下联动,继续向纵深推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协会组织要积极行动,再接再厉,把五项基础工作作为2012年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取得实效。
(一)关于行业统计工作
自2008年以来,商务部以典型企业统计为切入点开展流通行业统计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统计工作基础仍比较薄弱,尚未形成覆盖行业、科学系统、完整及时的统计体系,难以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行业发展状况、趋势变化和重要贡献。一些地方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着畏难情绪。
下一阶段流通行业统计工作总的考虑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于服务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加快建立健全商贸流通统计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及时掌握行业基础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十二五”期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立体系、建机制、畅渠道、保质量、重应用”五个关键环节开好局、起好步、系统推进。
一是要加快形成基本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统计评价体系。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由基本行业统计、重点专项统计和重点业务工作统计三方面构成的流通业统计评价体系,基本掌握商贸流通业及各分行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而不断完善统计指标,使商贸流通统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在这方面,发达省份要走在前面,部分条件成熟的厅局要通过强化工作考评、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积极引导,率先建立统计评价体系。
二是要加快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快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合作、协会等相关单位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纵向上要加快建立商务系统上下联动机制和商务部指导下的行业协会统计工作机制。横向上要加快健全商务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与相关部门之间相互支持、数据共享的部门协作机制。
三是要加强渠道建设,确保数据科学可靠。统计渠道是建立健全行业统计体系,保证数据准确性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充分发挥当地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和统计、税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优势,建立起主体明确、相互补充、稳定可靠的统计数据来源渠道。
四是要加强统计业务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各地要认真抓好统计实施和考评、统计业务及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保证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承担主体、协会组织、相关企业指导,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培训辅导,宣讲统计法规,及时把流通行业统计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个典型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奖优罚劣,使统计数据质量由以往的“软指标”变成衡量工作绩效的“硬杠杠”。
五是注重统计成果应用。开展流通行业统计不单是获取统计数据,还要通过对数据情况的分析得出对行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上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下为指导行业发展提供依据的目的。各地要加强统计成果的开发、应用,致力研究能够引导商贸流通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景气指数,提升商贸流通统计成果的实际应用水平和引导功能。
(二)关于流通标准化建设
流通标准化建设同样是促进流通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我部流通标准化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标准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实施力度逐步加大,引导作用日益增强,累计发布行业标准398项,标准完成率达95%,成为流通标准制定步伐最快的时期。2011年商务部进一步加大了标准制修订力度,预计全年可完成制修订标准320项。
当然,流通标准化建设中也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完善、不平衡,各类标准间衔接不紧、配套性不强等问题,特别是标准宣传贯彻的力度急待加强,在保障质量、规范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发挥。下一步要努力克服和解决这些问题,加快健全覆盖整个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使标准化理念在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深入普及,更好地发挥流通标准在服务行业发展、引领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升级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为此,应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快健全流通标准体系。从流通行业发展需要出发,继续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构成,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标准体系。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找准定位,做好地方标准同国标、行标的衔接,按照商务部总体规划,集中力量推出一批“内容新、层次高、水平领先”的地方标准。同时,积极推荐高质量的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二是着力抓好重点及新兴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当前流通领域新行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流通技术创新不断加快,流通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日趋紧密,标准化工作必须紧跟形势、与时俱进,努力适应服务业发展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关于标准制、修订工作总体要求,重点抓好批发、零售、居民服务业、食品安全、特行管理,以及商贸物流、特许经营、再生资源、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宣传贯彻和示范建设。制、修订不是标准工作的归宿,将标准化变成行业和企业的自觉行为才是目的。为推动标准宣传贯彻,明年商务部拟启动标准示范建设工作,选择重点行业率先推进标准化建设,带动各领域、行业及广大企业提高标准应用水平。各地要积极配合,加强政策引导,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力量,加大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在总结近年实践基础上,积极探索标准宣传贯彻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对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标准进行重点宣传贯彻,有效推进相关标准的推广与实施,切实将各项标准转化为流通行业的行为准则。
(三)关于内贸“十二五”规划及落实相关对接文件
《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年)》是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务院审批的第一部国内贸易五年发展规划,对“十二五”国内贸易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经过反复讨论、会商,目前《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在指导思想上,“十二五”国内贸易发展将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引导生产、创新增效为目的,努力建立健全现代国内贸易体系。在目标定位上,提出了总体规模指标实现翻番、城乡区域发展趋向协调、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流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应急调控能力增强和国内市场环境明显改善等六个方面的量化指标。相应确定了“十二五”期间国内贸易发展的8项主要任务,包括统筹国内贸易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大力推动流通现代化、保障国内市场稳定运行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等。还将配套实施十余项重点工程,并提出了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为配合内贸“十二五”规划出台,针对各行业特点,商务部正陆续制定下发33个与《规划》对接的行业指导性文件,其中5个以规划或发展纲要形式下发,28个以指导意见形式下发。这些文件是对规划任务的细化和分解,各地要从促进“十二五”国内贸易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抓好对接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要深入领会把握相关要求。各地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讨论、转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传达文件精神。要在全系统认真开展学习活动,深入领会和把握相关要求。要以贯彻落实对接文件为契机,认真梳理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业务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抓紧制定相关行业和领域具体工作方案,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二是加强政策的协调落实。各地要主动向省、区、市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汇报内贸“十二五”规划及对接文件的有关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要加强与财政、国土、建设、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行业发展规划、网点布局、劳动就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积极争取地方出台配套支持政策。要注意掌握文件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密切跟踪对接文件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三是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对接文件,积极主动地加强对各行业在扩大消费、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方面重要作用的宣传,为推进国内贸易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四)关于内贸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是商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法规体系建设对确立流通地位和规范流通领域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商务部自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截止目前,已制定法律2件,法规4件,部门规章34件。2011年商务部专门制定了内贸规章立法计划,切实推进若干内贸立法项目。目前正在抓紧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典当行管理条例》、《商业网点条例》、《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等十余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但仍然满足不了商贸流通加快发展的需要。
下一步,我们应当继续加强市场流通法的基础性研究,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从点、线、面三个层面以及中央和地方两个角度同时立体化推进,互相促进,力求市场流通立法在“十二五”期间取得新的突破。一是总结归纳流通领域有共性特点的板块,力争在市场流通领域率先形成几个框架性的法律支撑。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法规的制定出台。重点推进一批行政法规的制定,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三是加快职责范围内规章的立法速度,加强联合规章的制定。特别是要加强行业管理职责研究,为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夯实基础。四是积极开展流通地方立法试点,为全国性立法创造条件。希望各地商务部门要极参与地方立法,提出立法建议,为相关行业逐步推进全国性立法做好试点。各级商务部门都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全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五)关于商贸流通理论和重大课题研究
理论是发展的旗帜。近年来,我国流通总体规模快速增长,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新业态、新经营方式、新热点层出不穷,发展步伐日益加快。与之相对照,目前流通领域研究力量整体上相对薄弱,对面临的一些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深入的理论探讨,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也不到位。为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现代流通理论的有力支撑作用,需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要加强流通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各地要加强对流通重大理论问题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前瞻性研究,深入开展调研,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流通创新理论。同时还要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商务发展实际,争取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长期性、应急性政策理论研究,为推动商贸流通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专家是加强流通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地要做好专家队伍培育和建设工作,引导、支持专家加强对相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为决策咨询提供服务。同时还应积极推动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加强商贸流通相关学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学院,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学校、企业、行业协会密切协作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是发挥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专家学者在宣传行业和舆论引导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角度不同,容易为外界接受,具有特殊的作用。各地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影响力,通过撰写文章、接受采访、主动说明等形式,释疑解惑,匡正异见,提高社会各界对流通工作的认识,积极反映流通发展中的亮点和热点,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措施保证和要求
各级商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商贸流通五项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和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基础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商贸流通基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将其作为促进流通业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行业管理的长期任务,认真抓好抓实。另一方面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行业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协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抓出实效。
(二)严格资金管理,保障工作开展
自2010年以来,商务部积极争取行业统计工作经费,支持地方开展统计工作,2011年的经费已经全部下拨地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财政支持,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今后我们将继续争取对其他商贸流通基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各地应从长远出发,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这里我强调一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政策,特别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在各地认真组织和严格监管下,资金项目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也确实存在个别地区、个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不严的问题,影响了项目实施效果。因此,各地必须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任务落实到位、发挥出最大政策效果。
(三)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能力
各地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基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基础工作开展进度和质量负总责;分管领导要推动落实、定期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管业务处室要实行处长负责制,认真抓好具体落实。工作队伍要保持稳定,不能因人员变动而影响工作开展。同时要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切实提高整个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完善考核监督,确保质量效果
为推动工作落实,要建立起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商务部将首先从统计工作开始建立督导考评机制。一方面对各地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任务和资金落实等项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将对各地统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将与今后的资金支持挂钩,并适时向各地通报。下一步,对其他几项商贸流通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也将进行严格考评。各地要相应建立基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商贸流通基础工作十分重要,其事在当下、利在长远,同时又非常复杂、充满挑战。近期,国务院正在研究召开全国流通工作会议,进一步解决流通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从根本上提高流通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在这种有利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自身的工作,夯实行业发展和管理基础显得尤为紧迫,我们一定要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千方百计克服困难,积极探索,持续推进。我相信,通过各方面的不懈努力,“十二五”期间商贸流通各项基础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步,收获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