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高函〔2011〕22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度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安排,在各地方科技部门认真组织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复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复核结果
1.通过2011年度复核、保持国家级基地资格。
共45家。其中,综合性基地9家,专业性基地36家。
2.进行整改。
共3家。
二、根据地方科技部门的建议和专家意见,本次公布的基地名称为该基地的规范化称谓。
三、对列入整改名单的产业化基地,请省级科技部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进行整改,并于2012年1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司工业发展处。逾期未报送整改情况或整改未通过的产业化基地,将被取消国家级资格。
请有关地方科技部门加强对产业化基地的指导和支持,推动产业化基地提升发展实力和水平。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突出专业特色,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探索现代服务业的新模式和新业态,促进区域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专此函告。
附件:2011年度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结果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1年度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结果
(按照综合评分排序)
一、通过2011年度复核、保持国家级基地资格
(一)综合性基地
1.北京中关村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2.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3.福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4.青岛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5.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6.大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7.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8.乌鲁木齐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9.天津泰达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二)专业性基地
1.常州国家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化基地
2.贵阳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内容产业化基地
3.宁波国家现代服务业创意设计产业化基地
4.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钢铁物流产业化基地
5.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卫生产业化基地
6.长沙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7.哈尔滨国家现代服务业新媒体产业化基地
8.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9.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10.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11.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2.深圳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3.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14.杭州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15.北京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16.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
17.沈阳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18.青岛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家电产业化基地
19.深圳国家现代服务业工业设计产业化基地
20.无锡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1.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2.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3.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4.济南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25.西安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6.武汉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27.郑州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28.成都国家现代服务业数字媒体产业化基地
29.西安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30.天津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31.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金融电子产业化基地
32.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
33.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34.广州国家现代服务业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
35.昆明国家现代服务业物流产业化基地
36.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
二、整改基地
1.佛山顺德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2.常州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3.东莞松山湖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