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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自治区设施农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平台暨农业部全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8    浏览次数: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县、市农业局: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设施农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平台顺利上线,保障农业部全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我厅定于5月28-3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自治区设施农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平台暨农业部全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第一期:2012年5月28—29日,28日报到,29日培训一天。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吐鲁番地区6个地(州)。

  第二期:2012年5月30—31日,30日报到,31日培训一天。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8个地(州、市)。

  (二)地点:

  新疆农业大学继续再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2号)。

  二、培训内容

  (一)自治区设施农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平台上线内容,包括:

  1.乡(镇)级信息采集人员行政区域信息维护;设施基地、合作社(企业)、从业农民、设施温室档案管理与查询;生产信息批量录入匹配方法等。

  2. 地(州、市)级和县(市)级审核人员审批流程;上报区域指定;合作社(企业)、从业农户、设施温室档案查询;设施温室生产信息管理;农作物生长参数模型维护、作物采收模型图、区域大棚数量柱状图管理利用等。

  (二)农业部全国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内容,包括:

  监测任务、内容、采集与报送程序、填报要求、主要指标解释、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三、参加人员

  1.各地(州、市)农业局业务分管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各1名;

  2.各县(市、区)农业局业务分管领导及信息工作人员各1名。

  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在乌鲁木齐食宿和培训费用由我厅承担,交通费自理。请各地(州、市)、县(市、区)农业局严格按照已上报我厅的“自治区设施农业信息统计分析管理平台信息填报表”名单组织参加,切勿超员。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农业厅园艺特产处联系。

  联系人:邓康处

  联系电话:0991—2880247  18999170697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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