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申请进口有毒化学品审核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2-05-18    浏览次数:1

环保部办公厅:

  按照你厅《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要求,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申请进口有毒化学品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该公司环保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审核意见如下:

  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内,专门从事制冷剂HFC-134a、HFC-125的开发和生产。2012年计划进口8500吨四氯乙烯用于生产。经现场核查,该企业使用四氯乙烯工艺选择基本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及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同时已取得《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原则同意该企业进口四氯乙烯作为生产原料的申请。

  附件: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有毒化学品进口环保核查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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