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休闲农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2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休闲农业工作的通知

琼农办〔2012〕10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局、休闲农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实施“绿色宝岛”行动,切实做好休闲农业工作,促进休闲农业快速发展,现将2012年休闲农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建设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创建绿色田园千里长廊。按照省委省政府“绿化宝岛”行动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绿化宝岛”行动建设100个休闲农业示范观光果园的通知》(琼农办〔2012〕91号)要求,将百家观光果园列为全省休闲农业规划的重点,列为2012年休闲农业发展工作重点,切实做好100个观光果园的项目策划、规划、申报,制定宣传方案、管理办法和推进具体措施,并尽快实施,力争成为“绿化宝岛”行动的亮点。

  (二)推进10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在认真总结、巩固、完善去年33家示范点的基础上,根据乡村自然风光、民族风情、人文景观、热带农业产业等海南地方特色,调动市县积极性,结合建设100家观光果园,评定今年35家各具特色的休闲农业示范点。

  (三)加快休闲农业创意产品的开发。要充分发挥示范点特色、特点、亮点作用,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加快开发具有产业和区域性的创意产品,特色产品,拳头产品,打开国内外市场。

  (四)搭建琼台休闲农业合作平台。一是组织两期40个休闲农业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赴台湾学习培训。二是引进台湾先进的休闲农业经营理念和优秀的产品来琼展示。三是利用海南“冬交会”、海峡两岸休闲农业交流等平台,邀请台湾专家来琼讲课,广泛开展休闲农业深度合作。

  (五)结合“双百工程”(100观光果园、100个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共建休闲农业示范点示范带。一是继续实施与海口市共建“绿色长廊”工作部署,推动海口休闲农业“一日游”“半日游”活动。二是与定安、屯昌、澄迈、保亭、文昌、儋州、白沙等积极性高的市县共建一批休闲示范点、示范带。

  (六)开展休闲农业人才培养、培训。利用休闲农业培训基地,优化培训方式,分市县、分类型,如保亭的农家乐,定安的百里百村,海口的绿色长廊等,组织成同地区、同类型、同批次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阳光工程等培训向休闲农业倾斜。

  (七)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星级评定活动。积极参加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开展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和星级企业评定活动,力争我省今年部分企业列入全国休闲农业星级企业。

  (八)开展宣传活动。围绕“双百工程”,策划一系列高质量、高品位、影响大的宣传活动,做好“六个一”(利用好一个海南休闲农业网站、策划好一个《海南日报》专版、协调好一次海南电视台“绿色农业进行时”专访、制作好一张DVD光盘、编制好一本画册)。

  (九)筹备成立休闲农业协会、休闲农业服务中心。要创新机制,做好成立前的各种筹备工作,要将休闲农业协会、休闲农业服务中心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合为一体,三个招牌一套人马,实行企业化运作。

  (十)研究出台休闲农业规划、政策和做好项目建设。一是尽快出台实施“十二五”海南休闲农业发展规划,规划要以项目为载体。二是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海南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争取以省政府规章实施。三是邀请专业人员编制“海南省休闲农业调研报告”。四是休闲农业工作要项目化,项目要工程化,工程要效益化。各市县也要制定出相对应的支持局部休闲农业发展的规划、优惠政策和项目。今年农业厅报送省政府重点项目中的休闲农业项目,要按照“六个一”(即“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责任模式要求,抓紧建设,抓好落实。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要以贯彻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以“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之路”为契机,以休闲农业为切入点,以落实“双百工程”项目为抓手,全力推进休闲农业大发展。

  (二)要将“双百工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设施农业、良种良苗、农村沼气、养殖小区、太阳能灭虫等优惠补贴政策要向“双百工程”倾斜。

  (三)“双百工程”要与今年的财政预算资金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要积极与欧洲投资银行协调,贷款向“双百工程”项目倾斜。组织落实中央、省、市县“双百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四)“双百工程”工作要做成项目化,项目要工程化,工程要效益化。项目要严格按照“六个一”责任模式要求抓好落实。

  (五)要组织好宣传工作,完成好宣传工作的“六个一”。市县要做好同步宣传,把省委第六次党代会的精神,把“双百工程”的作用意义宣传落实到基层、到企业。要抓好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狠抓落实。为把海南真正打造成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和海南人民的幸福家园做出农业的贡献。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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