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农垦总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主管部门:
为及时全面掌握我省工业能源消费动态,把握全省工业能耗发展趋势,研究工业节能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促进工业节能的对策措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全国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节〔2013〕374号)要求,我委决定建立全省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形势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节能形势分析是做好我省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科学制定节能减排政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形势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及时分析动态趋势、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地区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准确、按时报出。
二、夯实节能监测数据分析基础
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市(地)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按月掌握本地区工业能源消费量、用电量、重点用能企业耗能等数据信息,确保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息开展节能形势分析工作。
三、编制节能形势分析报告
(一)各市(地)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季度报告变动趋势、半年作出预警预测、年度进行总结分析的思路,按季度编制《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报告实行累加报告法,即一季度报告1—3月份形势分析,上半年报告1—6月份形势分析,三季度报告1—9月份形势分析,年度报告全年形势分析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举措。
(二)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报告期内本地区工业节能基本情况及成效(如规上工业经济发展概况、能源消费情况、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情况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节能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及面临的新形势、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措施、相关政策建议等。
(三)建立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定期报送机制。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应分别于每年4月23日、7月23日、10月23日、次年1月23日前,向省工信委(节能处)报送本地区报告期内节能形势分析报告。上报文字材料同时,附电子版本(电子邮箱:0451-82628810@163.com)。省工信委在各地区报告基础上编制《全省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告》,并将报告报送工信部。
四、召开节能形势分析会议
省工信委(节能处)将于每年度年中、年底组织召开全省工业节能形势分析会议,加强横向交流,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工业节能形势分析报送工作,将作为各市(地)节能管理考核基本内容之一,对虚报、瞒报或不按时报送情况的地区和单位,将不给予相关的资金支持,省工信委将定期对各地区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分析,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省工信委将对工业节能形势分析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节能形势分析报告要求
节能形势分析报告要求.doc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