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商贸发[2012]17号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2年5月23日前向我厅提供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调查表及政策建议的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同时,附件3除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网上填写报商务部外;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均将用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厅。上述调查表可在商务部网站流通发展司网站子网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振勇
电话(传真):0771-5333428
邮箱:Zhangzhenyong9516@163.com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