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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6

桂商商贸发[2012]17号

各市商务局(委):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2年5月23日前向我厅提供附件1、附件2和附件3调查表及政策建议的书面材料(含电子版)。同时,附件3除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网上填写报商务部外;销售额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均将用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厅。上述调查表可在商务部网站流通发展司网站子网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振勇

  电话(传真):0771-5333428

  邮箱:Zhangzhenyong9516@163.com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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