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地沟油”规范化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4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

  2012年3月31日,《每日陕西环保舆情》(第2012-20期)刊载了从互联网收集的关于《陕西神木将地沟油倾倒荒地被指再造污染》的消息,厅领导十分关注,批示发文规范监管。现就加强“地沟油”规范化监管,提出以下意见,请各级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职能分工做好监管工作。

  一、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0〕89号)明确要求,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工商部门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纳入监管。未经环境保护、工商部门审查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提炼加工和销售。

  各级环保部门,要对本辖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合法消纳能力摸清底数,并制定规范化管理措施。

  二、采取主动,把好源头关

  各级环保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经营餐饮服务业申请单位的“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作为餐饮行业许可的依据。并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对此前未经过此程序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制定检查和整改计划。

  积极向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推行并落实“三同时”制度。

  三、着眼实际,逐步形成规范化处置能力

  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在合理利用现有合法的餐厨废弃物处置或消纳能力的基础上,做好职能监管。同时,要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和实施管理制度,在落实餐厨废弃物存放、清理等相关操作要求上提出指导意见。取得实效后,积极建议本辖区人民政府形成管理规范,促进区域餐厨废弃物处置规划的发展。

  四、加强沟通,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

  保持与商务、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常态联系和长效合作,继续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参照危险废物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动态掌握餐厨废弃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突出贮存、转移、处理等重点环节,严防餐厨废弃物逃避监管和随意处置。

  今后凡查获收缴的“地沟油”或其它类型有毒有害物质,各级环保部门要对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管和提供技术指导,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如果确实不能利用的统一交由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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