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铁路工程项目纳入地方招投标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4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道部近日印发《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取消铁道部和18个铁路局(公司)原有的铁路工程交易中心,所有的铁路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
 
  据介绍,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是我国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协助制订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铁道部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此项工作,并于2011年底,将铁道部管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一次性全部进入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招标。

  《意见》提出,要改革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体制机制,保障铁路建设市场主体平等、充分竞争,防范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铁路工程招投标、明招暗定、权钱交易等突出问题。18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按照属地或授权原则,分两批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5月底前,北京、上海、太原、济南、南昌、西安、昆明铁路局和广铁集团公司等8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完成进场工作。6月底前,哈尔滨、沈阳、呼和浩特、郑州、武汉、南宁、成都、兰州、乌鲁木齐、青藏铁路公司等10个铁路局(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完成进场工作。

  《意见》强调,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后,铁路部门要认真履行项目审批、行业监管等职责,加强对铁路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有关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要完善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提供优质服务。要加强铁路工程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与有关地方的省级专家库实现平台对接、兼容共享,铁路专业工程评标专家要从全国抽取,通用工程评标专家属地、跨行业抽取。

  《意见》明确,要积极推行铁路工程电子招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异地评标,今年四季度在北京、南京、南昌三个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行试点,探索三个区域连通的铁路工程远程异地评标。深化铁路工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将信用信息与企业资质资格认定、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挂钩。

  《意见》要求,铁路系统和各有关地方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查不认真履行职责、违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交易费用、干预操纵铁路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摘自经济日报 记者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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