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贵州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浏览次数:4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省安委办贵州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安委办《贵州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此件转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

贵州省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省安委办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核心,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以工作保目标,以目标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范围内,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确保亿元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稳步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深入宣传贯彻企业主体责任。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好贵州省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宣传教育,针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宣讲答疑,推动企业责任全面落实。

  2.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0〕104号)职责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3.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大事故结案力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健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6.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各地政府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

  7.分解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分解落实责任,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问责制度。

  8.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力和事故多发的单位进行约谈。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9.加强重点时段监管。在“两节”、“两会”和“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重要时期安全状况稳定。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10.强化联合执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强化县、乡政府“打非”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鼓励媒体和群众监督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1.加大“打非”力度。加大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力度,建立健全“打两头、卡中间”工作机制。加强烟花爆竹“三合一”小作坊整治。坚决取缔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黑工地”。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

  12.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及时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13.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14.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瓦斯、水害、顶板等灾害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建立健全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依法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督促在建矿井认真落实“三同时”规定,规范建设行为,防止边施工边开采。三是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和管理小煤矿。四是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坚决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五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六是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15.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强化“三关一监督”,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制,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二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GPS动态监管,制定运输企业GPS管理办法,加快监控平台建设。三是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16.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房屋与市政工程、水利、电力、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投入。

  17.深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整治。继续加大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加快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进度,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大对尾矿库危库、险库、病库隐患的治理力度,严防溃坝事故发生,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18.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制定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实施。三是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整治,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在中心城市推广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建设。四是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改造,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建设。五是深化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场。

  19.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的监管,严防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二是继续组织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建立职业危害申报数据库。三是督促地、县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足监管人员,督促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员岗位建设试点工作。

  20.加强消防安全整治。一是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农村100户以上自然村寨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二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督促指导黔东南州抓好2个县农房灾害保险试点,完成30个试点村寨消防设施建设。三是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深入辖区各类重点单位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维护。

  21.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一是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管等体系建设,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二是抓好对人员集中区域的重点设备及易燃有毒设备的专项检查;对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定期逐一进行排查。

  22.继续加强铁路、民航、旅游、教育、冶金、有色、建材、电力、农业、林业、渔业、邮政、电信、粮食、民爆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努力提升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五)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23.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科研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做好201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24.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渠道和有效的安全资金管理模式。认真落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责任保险、税收优惠等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提足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并规范使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认真执行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建立“安保”互助机制。

  25.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继续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液压锤二次破碎等技术。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都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在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等。举办好省第十届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

  26.加强中介机构和行政许可管理。加强对安全培训、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严格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安全许可证制度,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安全核准、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坚决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27.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编制出台《贵州省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建立省级矿山应急救援专家库,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补偿机制,继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点)建设,加快省危险化学品培训基地建设(开磷集团—黔中基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举办第八届全省矿山救援技术竞赛。

  (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2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完善“面向基层、服务大众、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工作协作机制,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开辟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29.加强安全技术职业培训。鼓励企业联办、合办职业技术学校,扩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推进企业实现变招工为招生。坚持“考培分离”原则,继续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

  30.规范安全资格证书管理工作。对安全资格证书管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建立吊证人员名单,逐步建立“五职矿长”管理系统。

  (七)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31.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达标。继续在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化品企业、冶金机械等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32.加强企业班组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把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进度,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分行业制定安全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八)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4.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水平。积极推进《贵州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35.制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抓紧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解落实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

  36.强化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安全生产规范发展。

  (九)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37.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相结合,激励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今年下半年,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对“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8.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强化队伍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为重点,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

  39.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良的工作习气和作风,切实提高机关的执行力、行政效能和服务能力。

  40.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突出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中介机构、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不正之风。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