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质技监特函[2012]244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4号)要求,为确保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省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将《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
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化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14号)要求,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全国、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整体部署,在“三个坚持、三个强化”(坚持预防为主、坚持落实责任、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应急处置、强化基础建设)上狠下功夫,提高全省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国骏(省质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婷(省局特设处处长)、邹晓凡(省局稽查局局长)
成 员:省局特设处全体人员、省局稽查局有关人员、省特检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特设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由王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851-6502716。
各市(州)质监局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我省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内容如下:
(一)继续深入开展交通、电力、水力等重点工程工地和工业园区的特种设备;大型化工企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公共领域(车站、机场、商场等)和住宅小区的电梯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二)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安全风险管理、安全绩效评价、安全技术支撑等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三)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工作,严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结合《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质技监特[2012]131号)的要求,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
(五)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淘汰和取缔;
(六)以抓好重点场所、重点设备为关键环节,以“六一”、“国庆”及“十八大”召开期间等为重点时段,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各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从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落实政府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充分认识国办发[2012]14号和黔府办发[2012]14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
(二)加强督促检查。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全省质监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各市(州)局“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质监系统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工作进展缓慢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年”这个平台,定期向各级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赢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发动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做好继续深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忧患意识,齐心协力,集中精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使用行为和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的信息汇总统计工作。5月00日前,向省局报送“安全生产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7月5日和2013年1月5日前,向省局报送“安全生产年”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活动半年和全年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