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防灾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2]57号)精神,请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抓紧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进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灾害风险的排查和整改防治工作,对厂房、施工现场、实验室等场所,深入组织一次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对查出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加强防灾减灾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要按照“有灾救灾、无灾减灾”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防灾减灾科技创新,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科学的预防措施,切实建立防灾减灾安全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及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通过举办防灾减灾专题讲座、科技展览、防灾减灾演练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氛围,进一步提升职工群众防灾减灾的科学素质。
请各单位以自查为主,认真做好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省科技厅适时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灾害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含电子版)于5月28日前报省科技厅社发处。
联 系 人:于彩虹
联系电话: 0931-8882162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