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科技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县(市)科技工作,切实推进自主创新,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战略任务落实到县(市),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县(市)科技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