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浏览次数:5

甘工信发[2012]350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考核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2]8号)要求,及2012年4月13日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我委制定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对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工作计划,明确近期、中期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靠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贯彻落实

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工作意见

  一、“十一五”及2011年工业循环经济进展情况

  (一)法规制度和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了《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发布了《甘肃省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年)》及《甘肃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评价》等多项地方标准;印发了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试点(示范)企业、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四个指导意见,及甘肃省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园区和企业申报及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循环经济载体建设成效明显。指导各市州编制完成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审核并批复了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和西脉新材料科技公司等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金川公司等45户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制定了41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改造提升、16条产业链打造、116户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编制了不同层次发展循环经济载体建设指导意见。初步形成了有色与精细化工、冶金-资源综合利用-新材料、风电设备制造、清洁能源利用、特色农副产品-农业废弃物、绿色食品等循环经济产业链。

  (三)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任务全面完成。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以年均6%的能耗增速支持了11%的经济增长。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连续五年降幅保持在7%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9.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7%。2011年,完成炼铁等行业227万吨、制革120万标张、印染14000万米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关闭小企业102户。省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用于碳化硅、印刷、小砖窑、小石灰、小化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

  (四)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十一五”以来,共组织申报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项目651项,总投资649.1亿元,其中有269项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得到了国家资金支持,到位支持资金达到14.3亿元。利用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了近200户重点企业总投资为248亿元的项目,全省综合利用各类废渣达3500余万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86亿元。

  (五)有关部委加大了支持力度。会同省开发行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系统性融资规划(2011-2015)》,与国开行签署了1000亿元融资协议支持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同16个部委和央企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有30个部委下发支持甘肃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或部委“十二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园区列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下达补助资金4.8亿元,重点用于园区关键产业补链项目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初见成效。几年来,在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通过典型试点示范,探索总结出了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即: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金昌模式,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天水高新农业模式,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白银公司模式,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张掖有年模式,节水型工农业复合循环经济的定西模式,垃圾发电资源再生利用的兰州模式。

  (七)发展循环经济形成共识。在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过程中,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会议、专访、评论、系列解读等。举办了循环经济知识讲座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对策与措施培训研讨班、工作推进会和循环经济论坛,邀请国内外循环经济专家教授进行了循环经济专题交流。各市州工信委和有关单位创造性地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了显着成效。发展循环经济已经在全省工信系统形成了普遍共识。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为目标,以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支柱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落实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统筹产业、基础设施、资源与环境四大要素,促进工业园区、产业链条、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等载体建设,闯出一条资源型省份实现科学发展、建设西部生态屏障的新路子。

  (二)主要原则

  一是整体布局,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区域内工业园区、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建设,以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为先导,逐步推进全省工业循环经济有序发展。二是突出特色,优势互补。结合现有资源优势和工业基础,探索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企业、园区、区域三个层面的互动发展。三是清洁生产,示范带动。以企业为工业循环经济的基本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可持续清洁生产,培育主导产业链条。四是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以工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鼓励企业间产业链横向耦合、纵向拓展,促进良性竞争,实现互利共赢。

  (三)主要目标

  到2012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80立方米;到2015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6%,主要产品单位综合能耗持续下降,达到全国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4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达到22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6%,燃煤电厂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发展层次。进一步强化试点(示范)工业园区、企业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作用,围绕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方向,以企业循环经济链(网)建立为基础,加强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和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加速产业和企业向试点(示范)工业园区集聚,促进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体系。

  (二)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提高创新能力。以主导产业、发展空间、功能区块、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生态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科学编制试点(示范)工业园区、企业产业发展、主导产业链构建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入公司制开发模式,加强对核心关键技术和先进共性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重点抓好循环经济上下游项目及关联项目建设,实现产业链由低级到高级、依层互补延伸拓展,形成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分工协作、功能互补、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集群,不断提高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持续创新能力。

  (三)全面推行可持续清洁生产。尽快制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和完善企业清洁生产社会责任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废旧产品和废弃物,从源头促进资源节约和全过程预防污染产生;不断创新企业内部诚信运营体系,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综合价值的创造能力,努力营造社会责任建设的良好氛围,实现清洁生产推进机制的制度化、群众化、持续化。

  (四)认真履行由我委牵头的工作任务。一是深化工业节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工业节能技术改造,组织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二是以电力、石化、钢铁、有色、化工、食品发酵、纺织和造纸等为重点,加强中水回用、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积极推进结构型节水。三是以电力、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余热余压、二氧化硫等综合利用。四是以煤炭、电力、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和石化、农副产品加工等为重点,加强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及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加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技术改造,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五是实施清洁生产推广工程,强化可持续清洁生产能力建设,鼓励生产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清洁生产标准。

  (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一是配合国土资源厅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加强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和尾矿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完善采、选、冶工艺。推进煤层气、矿井水、废石综合利用。二是配合国土资源厅实施金昌镍铜矿、嘉峪关-酒泉铁矿、张掖钨钼矿、兰州-白银煤炭铜矿、陇东油气煤炭矿和陇南-甘南铅锌矿锑金矿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矿业循环经济、尾矿提取有价元素示范工程;三是配合省发改委对3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分步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四是配合省发改委提高再制造水平、扩大再制造应用领域、培育再制造示范企业、规范旧件回收体系、开拓国内外再制造市场。五是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工程机械、工业机电设备、机床、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设备及办公信息设备的再制造;加快再制造重点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六是配合省科技厅在企业设立以循环经济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鼓励相关企业成立循环经济技术产业联盟,形成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协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甘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各市州工信委、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要按照《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要求,从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大局出发,建立责权统一、分工合理、工作有力、服务到位、运转流畅的工作体系,加强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企业、产业链、项目的指导和监督,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社会经济各类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融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

  (二)开展“2422”循环经济示范行动计划。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以全省循环经济由试点向示范推进工作为重点,组织实施“2422”循环经济示范行动计划,培育25户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45户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200户企业中推行自愿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推进“安口循环经济示范镇”和“西脉瓜州循环经济产业园”2个示范工程建设,并于2102年下半年组织考核评估。对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示范效应显着、经考核评估符合示范园区和企业条件的,给予表彰奖励。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实现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突破,推进工业循环经济载体建设。

  (三)实施“十大”工业节能工程。落实和完善工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度、通报公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按照《甘肃省“十二五”工业节能专项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节能产品研发与推广工程、企业“两化”融合推进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落后产能淘汰工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工程、节能管理基础建设工程、清洁生产“千户企业”行动工程“十大”工业节能工程。从生产源头、过程控制、终端产品三个环节入手,提出各市州、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推广使用先进节能技术,改造升级生产工艺装备的具体计划,通过结构、技术和管理措施,不断提升工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循环经济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开通“循环经济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整合工作流程,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压缩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的审批制度。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循环经济和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在省级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安排上,向能直接形成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能力的项目倾斜。各市州工信委要积极向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政府加大对工业节能降耗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各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重点用能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大节能技改的投入,增强创新能力,通过节能降耗,全面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省工信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好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工作,确保淘汰、关闭进度,腾出发展的能源空间。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产业政策和法规、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对重点用能企业编制的清洁生产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审和公示,对优秀报告给予奖励。对已完成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阶段性目标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省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阶段性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试点(示范)工业园区和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试点(示范)资格。

  附件:

  1、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方案主要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度省直有关部门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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