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实施“青年科技新星”计划纳入其中,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结合青年科技新星计划实施3年多以来的实际,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修订并印发了《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培养目的、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依据《办法》,现启动2013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程序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各国家级高新(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其归口管理本系统、本区域内企事业单位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中央部属高等院校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科研院所改革推进办公室负责科技系统科研院所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工作,重点推荐有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
(二)归口管理部门实行限额推荐。省科技厅负责中央部属高等院校和科技系统科研院所的推荐工作,各单位不超过10人;省教育厅负责省属高等院校的推荐工作,总数不超过80名;省工信厅负责国防科技系统的推荐工作,总数不超过30名;省国资委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推荐工作,总数不超过20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不超过10名;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其归口管理单位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不超过5名。
五、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2年11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五份及材料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单位推荐函及《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牛 斌
联系电话:029-87294265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D区608
邮 编:710077
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doc
2.《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doc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