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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1    浏览次数:3

有关省农业厅(委、局)、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关于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根据部领导批示,我部决定组织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了解各地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是认定以来采取的创新性举措),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二、调研内容

  (一)推进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包括在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扶持政策、强化建设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有效举措,在壮大主导产业、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开展科技推广应用、培育经营主体、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二)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包括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科技创新和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整合农业扶持资金等方面。

  (三)下一步推进示范区“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的思路打算。包括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四)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赴北京、天津、广东、重庆、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的调研组还要对当地秋冬种情况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小麦、油菜等主要作物意向种植面积、播种进度,良种补贴、最低收购价等政策落实,秋冬种深松整地、播后镇压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供应及价格等方面情况,以及当前秋冬种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建议等。

  三、调研范围

  调研范围特指我部已经认定的52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其中四川、河南、江西、福建、河北等5省的示范区前段时间已经调研过,为防止重复,不在此次调研范围。

  四、调研时间

  集中安排在10月8日至10月21日期间,具体时间由每个调研组牵头单位确定。

  五、调研分组

  共安排13个调研组,每个调研组由部内有关司局牵头,调研省区农业主管部门、有关现代农业研究单位各安排1人参与调研(具体分组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调研组织。各调研组牵头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1名处级以上干部带队调研。各省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选派精干力量参加调研工作,合理确定调研行程,认真准备全省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情况材料,并于10月8日下班前将参加调研人员名单反馈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司局。各示范区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选择好调研典型,。

  (二)加强研究分析。要通过座谈、看点,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梳理调研成果,认真总结各地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分析示范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树立良好作风。要切实树立服务基层、服务农民的意识,调研期间做到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生活简朴、作风朴实,展示农业部门的良好形象,不给地方增加额外负担。

  (四)按时完成调研报告。各调研组要在10月21日之前将调研报告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反馈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并做好汇报准备。

  联系方式: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何声卫5919335813811898322

  栾义君5919254813811409870

  电子邮箱:sfqglbgs@agri.gov.cn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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